著了馮臻臻的手,發現她的面板有點涼,封海齊關心地問:“小馮,你的體溫怎麼有點低?是不是著涼了?眼見著要入秋了,衣服穿少了容易生病的。”
馮臻臻胡亂地嗯了一聲,從水盆裡取過洗好的餐具,端起水就要往水槽裡倒,封海齊連忙攔住:“髒水倒到這個水桶裡吧,衝馬桶正好用。”
馮臻臻跟著封海齊走出廚房時,刻意和他拉開了一點距離――她擔心封海齊發現更多自己身上的詭異之處!
面板涼,體溫低,根本不是什麼生病的原因,而是智屍與人類生理上的巨大區別。
馮臻臻細細回想著自己一路跟著封海齊來到咖啡廳路上發生的事,她已經敏銳地發現了自己和封海齊多處差異:自己的體表溫度,明顯要比封海齊低,同時,封海齊的嘴部氣管在節奏地往身體裡吸入撥出氣體,自己雖然也有,但無論是呼吸的頻率還是一次性吸入的氣體,都比封海齊要少得多。此外,封海齊體內有一個器官一直在有規律的跳動,每當他運動得劇烈時,那器官的運動也會相應加劇。然而,自己身體內相應的器官,幾乎是停滯不動的,很久才會跳動一下。
馮臻臻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在從活人變成智屍後,會有這樣巨大的差異,但她知道,絕不能再讓封海齊發現這種差異了,她試著用封海齊的頻率呼吸氣體,但這是徒勞,她的身體器官根本不給予配合,但馮臻臻很快發現,自己可以偽裝產生類似的呼吸效果――只不過發出一點聲音而已。
封海齊並沒有回頭,但他聽到了馮臻臻的呼吸聲突然沉重起來――這姑娘看起來似乎有些勞累了,想想也是,剛從屍巢裡死裡逃生,又跟著自己一路奔逃,累是肯定的。
封海齊帶著馮臻臻回到咖啡廳,在沙發上坐下後,封海齊問道:“小馮,你以後打算怎麼辦?”
馮臻臻發呆,這問題,她根本不知該如何回答,半晌,她才含糊地道:“我、我不知道。”
封海齊能感受馮臻臻心裡的糾結。說實話,能活到現在的人,都不是省油的燈,馮臻臻看著柔柔弱弱,但能活到現在,肯定有兩把刷子。只是她前段時間剛剛被智屍抓住,差一點就變成喪屍肚子裡的肉,想來對她求生的意志造成極大的打擊,一時不知該何去何叢。
封海齊嘆了口氣:“小馮啊,你要是一時無處可去。就和我這老頭子住幾天吧,我在這裡也住不長,是為了尋找我女兒才在這裡落腳的,等找到女兒後,我就去崖山。如果那個時候,你願意跟著我們走的話,就一起去崖山好了。崖山雖然在鄉下。但只有有手有腳,種種田種種菜,還是能養活自己的,而且那裡喪屍智屍也比城市裡少多了,也更安全。”
馮臻臻點了點頭――她也只能點頭。
封海齊年紀大了,就有了老年人喜歡嘮叨的毛病,再說他在這裡尋找女兒,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和人打交道了,眼前的馮臻臻又比封詩琪大不了多少,又和自己女兒“一樣漂亮”。心就軟了下來,話兒就多了起來,掏出一直帶在身上的,女兒封詩琪給她母親寫的“墓碑”,道:“你看,這是我女兒為她媽媽寫的,她現在肯定在這周邊。不可能走得太遠,只要我找到她,立刻帶她去崖山。”…;
馮臻臻接過充當“墓碑”的紙條,翻來覆去看了看,紙條上女孩子留下的氣味已經有段時間了。但這並不妨礙馮臻臻很快就嗅出來,她捉摸了一下:“你女兒在這個地方住過。”――咖啡廳的好多地方,都遺留著這個女孩子同樣的味道。
封海齊笑道:“小馮你真聰明,從這張紙條上就看出來了,沒錯,我女兒在這裡住過一段時間,和――和她的媽媽,只是她媽媽走了後,她就離開了這座咖啡廳。但我不知道她去了哪兒,到處都找不到她的蹤影。”
馮臻臻很奇怪,這有什麼難的,嗅著女孩子留下的氣味,不是很容易就能找到她嗎?
她脫口而出道:“跟著你女兒的氣味一直找下去就是了啊。”
封海齊一愣,哈哈大笑:“小馮,你是不是以前偵探劇看多了?偵探劇裡警察用狗嗅一下犯人的衣服,就能沿著氣味找到人的情節,都是哄哄不懂行的人的。我以前就當過警察,就這一張小紙條,就算是讓警局裡最好的警犬來嗅,也嗅不出什麼結果來,更不要說沿著氣味找人了。”
馮臻臻知道,自己又說錯話了,看來這又是一處自己和封海齊的生理差異――靈敏的嗅覺。
馮臻臻突然做了一個決定――留下來,留在這個封海齊身邊,觀察智屍和人類的不同,學習怎麼做一個“人”。雖然這是與虎狼同行,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