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而且刻不容緩!
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推行編戶齊民律、新田賦法以及士農工商科更加的迫切,再加上廢除更卒、役卒制度後,還需要進行一系列的軍制改革,以及法令籌備,項莊很可能早就已經下詔在楚國全面推行軍制改革了。
而畢書所提出的“推行軍屯”就更讓項莊暗暗心驚了。
畢書所說的這個軍屯可不是單純意義上的軍屯,單純的軍屯,其實就是將更卒、役卒徵召到一起,有仗打仗,沒仗種田,僅此而已,而畢書文中提及的軍屯制度,差不多就是後世隋唐時期所推行的府兵制的雛形了。
首先,並不是所有的壯丁都有資格參與軍屯。
畢書認為,應該在各郡各縣設立專門的機構,負責選拔壯丁,只有身體強壯、沒有疾病的壯丁有資格入選,而一旦被選中,壯丁和他的家人就將遷往軍屯之地集中安置,成為國家的儲備軍戶,儲備軍戶可以分到定額的田產,還能免除田賦。
當然了,並不是成了儲備軍戶就能夠高枕無憂了,一旦戶中壯丁因戰致殘或者陣亡,儲備軍戶就必須發回原藉安置,有戰功者還能得到爵位,從地方政府支領祿米,沒有戰功那就什麼都沒有,這個雖然殘酷,卻也是必須的。
軍戶享受免稅好處,那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
此外,儲備軍戶除了農忙時節以外,平時均需保持嚴格的訓練,作戰所需要的鎧甲兵器也由軍戶本身出資打造,並且負責修理,一旦戰事爆發,國家就能夠迅速召集足夠多的訓練有素的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