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我不能略過它,我同樣不想錯過它。
深山林場幾乎是個與世隔絕之地,在加拿大豐富的林業資源的支撐下,這種從數百年前就出現的職業,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被淘汰,坦白說,幹這一行賺的很少,而且風險很大,除了本地人和一些沒有太多機會的人之外,是不會有人在伐木工這一行長期幹下去的。
除非一些不得不來幹這一份工作的人。
“嗨,洛根,要我說,你應該帶著你妻子去大城市裡,就憑你這跟野獸一樣的身體,絕對能過上好日子,為什麼不去試一試呢?”
40多歲的老工頭一邊坐在砍伐好的原木上,一邊喝著本地的酒,一邊笑呵呵的從洛根手裡接過一根最粗糙的雪茄,這玩意看上去是他親手弄得,抽起來很糟糕,但對於老煙槍來說,再也沒有什麼比這更好的味道了。
“凱拉不怎麼喜歡大城市,我其實也不喜歡,這裡挺好的。”
洛根嘿嘿一笑,這個典型的白人大漢有近2米高,哪怕穿著骯髒的伐木工人的制服,也掩飾不了那身上的一股粗獷的氣息,還有那隆起的肌肉,他的絡腮鬍子沿著臉邊長,看上去很有男子氣概,尤其是那雙眼睛,即便是平和的時候,也會讓人感覺到一絲壓抑。。。但附近的人都知道,這看上去很兇的傢伙是個好脾氣的人。
他甚至還在3年前,從野熊手裡救了4個孩子,為此,這傢伙在這一代人氣很高,別人有什麼事情都會找他。
而他的口頭禪是。。。
“清清白白做人,清清白白賺錢。”
“好吧好吧,你這傢伙,倒是像上個時代的人,我父親那一輩人。”
老工頭醉醺醺的說,“他們也是這樣捨不得這座山,可惜,他們最後還是離開這裡了。。。咦,哪些人是誰?本地可看不到穿著這種好衣服的人。”
老工頭的話讓正在修建原木的洛根停下了手裡的活計,他的鼻子動了動,就像是一頭嗅著氣味的野獸,一秒鐘之後,他臉上露出了一抹鬱悶和煩躁。
“洛根!”
一個聲音在他身後響起,但洛根沒有回頭,老工頭醉醺醺的瞥了一眼那兩個從車上下來的人,他把酒瓶從手邊移開,看著洛根,
“需要幫忙嗎?孩子”
“不,不需要,我能處理!”
洛根朝他笑了笑,然後轉過身,臉上的笑容瞬間斂去,他將手裡的木工手套扔在一邊,點起雪茄,走向面前那個穿著黑色風衣,帶著金絲眼鏡的中年人,史崔克。。。那個他最不願意見到的混蛋,還有那個跟在史崔克身後的傢伙,筆挺的西裝,耳朵上還裝模作樣的帶著耳麥。
見鬼的,這地方根本收不到那些電波。
“有個活給你,上尉。”
史崔克滿臉善意的朝著洛根張開雙臂,就像是許久不見的老朋友,但洛根理都沒理他,扛著斧頭擦過他的身體,將斧頭扔在一輛破舊的皮卡里,他靠在車上,一臉不耐煩的說,
“我現在有工作,史崔克,在我動手之前離開。”
“別這樣,孩子。”
史崔克對洛根的冷淡並不在意,他指著身後的那個冰冷的年輕人說,“還記得他嗎?零號,你原來的戰友,老朋友相見,難道不應該慶賀一下嗎?”
洛根看了一眼零號,撇了撇嘴,
“我朋友很少,而且裡面絕對沒有一個習慣先開槍後說話的混蛋。”
“砰”
一聲微弱的槍響,零號的左手伸進風衣的口袋裡,取出一把特質的手槍,瞄準,開槍,然後收回手槍,子彈精準的將洛根嘴上叼著的雪茄打成了兩半,這個過程其實沒有什麼好說的,很多老兵都能做到,但問題在於時間。。。這一連串過程,連1秒都沒有花到,基本就是其他人眼前一花的程度。
顯然,這也不是個普通人。。。變種人,零號,致命神槍手,洛根在十幾年前的戰友,一個討厭的,自視甚高的混蛋。
“劣質雪茄,一年1w8千塊,和鄉村教師住在一起玩親親遊戲,洛根,不得不說,你的品味還是這麼糟糕!”
零號開口,聲音和他的外表一樣冷,但就在他裝逼耍帥的同時,洛根的目光已經危險了起來,史崔克見勢不妙,他揮了揮手,
“好了,回車上去,零號,我和洛根有些事情要談!”
零號的雙眼裡也閃出了一抹熊熊的戰意,但是在史崔克嚴厲的目光下,他還是轉身,而洛根則在這一刻跳出了一抹嘲諷的笑容,
“嘖嘖,乖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