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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實施新憲法的保證(2)

第三,我們的黨中央決心“依法治國”。黨的十二大透過的###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這是總結我們黨的歷史經驗而提出來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原則。憲法高於一切,憲法大於一切,憲法的權威關係到政治的安定和經濟的繁榮。黨的十二大莊嚴宣告,“從中央到基層,一切黨組織和黨員的活動都不能同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相牴觸。”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以憲法為自己的根本活動準則,在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上起表率作用,必將能夠帶動和領導全國人民遵守和執行憲法。現在黨中央實行集體領導、講求實效的精神給人們以深刻的印象,在十年內亂中受到破壞的黨風在不斷好轉,黨的威望得以恢復和提高。憲法和黨章都不允許產生超越於國法黨紀之上的“特殊公民”和“特殊黨員”,要做到一視同仁。全黨努力“依法治國”,是新憲法得以實施的根本保證。

新憲法已經頒佈,我作為共產黨員和同志們共勉:學習新憲法,宣傳新憲法,保衛新憲法。少奇同志在1954年關於憲法的報告中指出:“在憲法公佈以後,違反憲法規定的現象並不會自行消滅,但是憲法給了我們一個有力的武器,使我們能夠有效地為消滅這些現象而鬥爭。”他的這段話還是有現實意義的。為了從根本上消滅違反憲法的現象,當前我們要特別對黨中央指出的那“三種人”“三種人”,指在“文化大革命”中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打砸搶分子。、“五種人”“五種人”,指除“三種人”外,還包括那些反對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路線的人,以及有各種嚴重違法亂紀行為的人。提高警惕,堅決防止他們進入領導班子,對已經混進去的要堅決清除。這樣才不會留下禍根,不然在時機合適的時候他們還會興風作浪,破壞憲法。

在新憲法的指引下,我們一定能夠建設好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在“幸福工程”組委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本文根據“幸福工程”組委會辦公室提供的原件刊印。(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八日)同志們、朋友們:

“幸福工程”組委會今天成立了,可喜可賀。首先,我對各位參加“幸福工程”組委會的工作表示歡迎和感謝,希望能在今後的工作中得到大家的支援和幫助。

剛才,許多同志都發了言,雲、啟雲,即彭雲,時任國務院國務委員、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啟,即黃啟,時任全國婦聯常務副主席。同志也講了話。有了各位領導的支援,有了各界的廣泛參與,有了全社會的理解,我相信,“幸福工程”一定會搞好。

我的年紀大了,身體不太好。這次承蒙雲同志推舉我參加“幸福工程”組委會的工作,我還是愉快地接受了,因為我認為這是一件很有意義的工作。

目前,我們國家政通人和、百業興旺,經濟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也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忘記,還有8000萬人口、近2000萬個家庭至今還生活在貧困線以下。這些家庭中的母親們承受著更多的生活重負,忍受著更多的飢寒煎熬。她們的生活境遇是令人同情的。

“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旨在幫助貧困母親參與生產,接受教育和生育保健服務,以改善她們的生存狀況。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母親是家庭的核心。幫助了一個貧困母親,就是幫助了她的全家和她的後代;幫助了貧困母親,就是幫助了貧困地區所有的人。辦好這件事,祖國大地將會增加多少歡笑和歌聲,減少多少痛苦和愚昧!從這個意義講,“幸福工程”以救助貧困母親為宗旨,確實是一件功德無量的善舉。

當然,良好的願望要變為現實還需要艱苦的努力,特別是像“幸福工程”這樣涉及面廣,時間長,難度大的社會工程,更需要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援。首先,需要我們組委會各位的積極參與和堅持不懈的工作。第二,要爭取廣泛的輿論支援。希望新聞、文化、宣傳各界的朋友都能為救助貧困母親做宣傳,造輿論,讓全社會都來重視和支援這項活動。第三,一定要把籌募的資金管好、用好,增強透明度,樹立良好信譽。

最後,我想以一個普通母親的身份向社會各界、向每一個善良的人發出呼籲:伸出友愛的手,獻出一點兒愛心,給貧困中的姐妹們一點兒力所能及的幫助吧!讓她們早日擺脫貧窮愚昧,建立文明幸福的家庭!

謝謝大家!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