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就有什麼樣的事情了,萬事都需要證據,這些年,劉宏每年從馬愛華的手裡拿到了不少的錢,包括鄭琴琴住的房子,都是薛明貴提供的,這些說起來都不是很要緊的。鄭琴琴住的房子,房產證上面,是鄭琴琴的名字,這沒有什麼好擔心的,鄭琴琴曾經在薛明貴的公司工作過,老闆給員工獎勵房屋,無論是出於什麼目的,都是可以說得通的,至於說薛明貴每年給劉宏的錢,都是現金,銀行裡面查不到任何的記錄,劉宏將這些錢存在了銀行,用的是假名字,也不會有什麼問題,最為保險的是,劉宏和薛明貴之間的交易,沒有其他人知道,鄭雨欣和鄭琴琴都不知道。
但劉宏也是要保證萬無一失的,如果是在這樣的節骨眼上,自己和薛明貴扯上什麼關係了,就是說明情況,都需要很長的時間,這可不是好事情,再說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如果有什麼具體的事情透露出來了,豈不是功虧一簣。
劉宏信不過薛明貴,更不用說徐少傑,嚴格說,在這個世界上,劉宏就是相信父親劉志文和自己,包括鄭雨欣和鄭琴琴,劉宏都不是完全相信的,劉宏一直都抱有一種觀點,人都是自私的,在利益面前都是為了自己的,千萬不要感情衝動,官場上,要求的是理智,要求的是冷靜,切忌衝突,切忌輕易相信他人。
性格決定命運,遇見了這樣的事情,劉宏自然是要動腦筋,自然是要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