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交流過(她的《亂神館記》這次作為系列中的一本,與《鬼望坡》同時出版),究竟是以故事為本,還是以推理手段(詭計)為本?
似乎大多數寫推理的人是後者,他們先想到一個詭計,極具欺騙性和技巧性,然後他們想一個故事出來,目的是為了展示這個詭計。
而我相反,我先有一個故事,好故事才能真正刺激我創作的慾望。然後我會在寫作的過程中設計一些情節和伏筆,讓羅飛去將其解開。
所以我的小說中,罪犯並不會刻意去設局,推理的場景也是片斷的,零散的。
我的小說中,只有“迷”,而沒有“題”。
另外,我不喜歡故布迷陣的寫作方法,比如透過文字,透過特意安排的情節干擾讀者的視線。我覺得這對讀者是不公平的。所以有朋友建議我應該給嶽東北增加一些迷惑性,我並不覺得這是必須的。坦白說,我毫不擔心大家猜出周立瑋有問題,因為我設的“迷”,重點在李延暉,重點在背後的故事,三百年前,半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我相信這些才是真正能吸引讀者的。
也許有尊嚴的推理愛好者會認為這不叫推理,所以我還是不說自己是“推理小說”吧,我自稱“懸疑小說”。
有時候我覺得,正是“推理”兩個字限制了“推理小說”在中國的發展,像以前那樣,叫“偵探小說”應該更好一些。
最後回答大家提到過的問題。
1、關於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