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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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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自己應該放她走,甚至在三十歲生日以前將她放走,而不是將一切隱瞞,不讓她知道他將會遭遇的麻煩,就找她簽下下一個五年工作合約。

她想走,他不想讓她走。

當他決定無論如何也要讓她簽下第二張合約時,主要的原因是,他發現自己很能接受她,希望她可以一直待在他身邊。或許,當他找她籤的第三張契約,會是一張終生制的結婚證書,如果他可以在第二個五年追求到她的話……他的朋友很多,但會被他帶進家裡的人卻很少,至今數來不超過十根手指頭。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會養出這樣的性格,可以在外頭四處跟朋友胡天胡地的玩樂,卻沒辦法讓他們成為家人般安心的存在。

朋友就是朋友,家人就是家人。這個區別不在血緣,而在心境上的不同。

要讓他的心認同為家人般的存在,很難很難。而金鬱騏本身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明明他很容易就能跟人打成一片、稱兄道弟的,可即使如此,卻還是在朋友和家人之間划著一條跨越不過去的分隔線,兩者永不混淆,不會交融。

他不是個會靜下心來做大量思考的人,所以他沒什麼空閒剖析自己為什麼明明很親和,卻在這一點上如此計較區分的原因;反正事實就是這樣了,那就這樣吧,沒什麼大不了的。這點小事不值得他花費大量腦細胞去苦苦思索。

反正他有趙嫂,他有李哥,他有奉嫻,他們會一直都在,那就好。

趙嫂和李哥都對他父親承諾過會一直陪著他,那麼他們就會做到。而奉嫻是他自己找來的,很慎重的選了她當廚師,她身上溫柔平和的氣質讓他一看就安心舒心,所以她能在一堆應徵的廚師裡脫穎而出,然後又花了五年來讓他適應她的存在。這五年,彼此也很愉快的度過了。她是一個年輕的女士,基於婚姻或事業上的考慮來說,都不可能一輩子留下來;若想要她留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她。

這是他這半年來一直在想的,並且很艱難的做出決定——不管她有沒有男朋友,也不必介意她不是個絕世大美人,如果這是留下她的唯一可行辦法,那就這麼辦!他雖然喜歡美人,但美色對他來說沒有那麼絕對,奉嫻這樣的姿色,已經可以了。她溫柔淡定的氣質足以彌補她外表僅僅是清秀的遺憾。

重點是,她在這五年間,成功的被他加入家人的行列。

他需要保全他的家人,勝過他對愛情的需要。

如果哪天他在外頭撞見愛情了,那就……放在外頭吧!等熱度過了,也就放手了,沒事了。像他爸爸媽媽,當年那場轟轟烈烈的婚姻,簡直驚天地、泣鬼神,可說是從槍林彈雨、家法打死的驚險中走過來,愛得要死要活的,結果,還不是兩年就玩完——分手得乾脆利落,毫不猶豫。

爸爸和媽媽都說過不後悔走過那麼一遭,但愛得濃烈,不代表可以愛得長久,這就是現實。所以金鬱騏對愛情看得很淡,因為事實證明愛情的保固期實在太短,比友情還要脆弱。他重視的是可以相伴一生的家人,而奉嫻,已經被他看成家人了,他不想失去她。

所以,追求她吧!為了保住她這個家人,他願意支付出愛情,給她一場最美麗的愛情體驗,那是每一個年輕女孩子最深切的渴望不是嗎?而他,毫不謙虛的說,外表出色、學歷不錯、身家富裕,裡裡外外的條件都是極優的,從小到大,都被女孩子當成白馬王子崇拜著,當成夢中情人發花痴著。

客觀的說,如果奉嫻的各項條件加總起來有七十五分的話,那麼他金鬱騏絕對可以得到九十五分以上……若不是因為他的身世複雜了點、麻煩多了點的話,得到滿分是一定的。

奉嫻的事情不能拖,這兩天他深思熟慮之後,終於做出了追求她的決定。反覆推敲,都覺得這個追求不會太困難。雖然原本他對自己未來妻子的期待更高一點——如果可以美得跟他互相輝映就更好了,那樣帶出去多有面子不是?

算了——個人虛榮的期望就放一邊吧,家人重要。從浴室裡刷牙洗臉出來,正考慮著要不要給自己糟糕至極的臉色來一片保溼面膜時,床頭的手機響了起來,來電顯示是李哥。金鬱騏看了下時間,發現已經早上十點了,正是他昨天交代李哥過來接他的時間。

於是接起電話交代道:

“李哥,五分鐘之後,你在前頭公園的西門處接我。”

結束通話電話,很快的換好衣服、梳了梳頭髮,沒空敷面膜,只好在臉上抹了些男士保溼面霜,讓自己看起來光鮮精神一些。還好他是個天生麗質的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