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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煩吧?

“你進去吧,李總在等你籤合同。”孫經理擺擺手說道。

譚楚終於明白他的意思了,自己的這份合同,內容居然是保密的,連預備隊的孫經理也不讓看,怪不得他這麼疑惑了。。。

他立即走向那間辦公室,抬手敲敲門。

“是新來的譚楚嗎,進來吧,把門關上。”大班臺後面,一個身穿著襯衣帶著領帶的中年人說道。

譚楚按照他的要求,將大門關緊。。。

“這是你的三份合同,你認為哪個合適就籤哪份。”李總從抽屜中取出三疊檔案,在他的面前依次擺開。

三份合同!

這是搞什麼。。。

譚楚疑惑著拿起面前的第一份合同,仔細檢視起來。。。

但是等他看完這份合同時,他隱約感到事情不對頭了!

第一份合同,居然是購買戰神殘像的轉讓合同!

龍翔俱樂部出價25萬,收購他的戰神殘像。。。

不賣!

譚楚丟下這份合同,拿起第二份。

這一份倒是聘用合同,也就是李傲宇所說的那份月薪一萬的兩年合約,在籤但是簽約後必須交出戰神殘像!

交出戰神殘像後,龍翔俱樂部旅行兩年合約的同時,還會額外給他5萬的轉讓費。。。

這條件挺誘人的!

但是如果是前幾天,他會毫不猶豫的簽訂這份合同,然後歸還戰神殘像。

不過幾小時前,暗翼戰隊在見到這塊殘像是驚訝的眼神,以及風神凌霄告誡他的話還在耳旁。。。千萬別還給他們!

千萬不要交出這份殘像,到底是什麼意思?

既然大神都這麼說來,殘像一定不能隨便交出去!

譚楚在李總驚訝的眼神中,猶豫著放下第二份合同,拿起第三份來。。。

這一份,也是簽約合同,月薪仍然是一萬,不過這份合同裡面,並沒有強制譚楚交出殘像。

裡面只是規定了合同期限內,戰神殘像只能在他的身上或者交回龍翔,不能轉交給第三方任何一個人。

如過譚楚違反,就會按照合同價值的100倍來進行賠償!

一百倍賠償,那就是2400萬啊!

譚楚搞懵了,戰神殘像真有這麼重要嗎?

看著龍翔挖空心思的三份合同,目的都是為了那座殘像,彷彿對於他這個人,倒是不感興趣。。。

殘像反正不能這麼輕易的交出去,譚楚告誡著自己,就算要交出去換錢,也要弄清楚它是幹嘛的再說。

仔細考慮了一下,他決定選擇第三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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