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的心血來潮。而是我的靈魂。這個壞傢伙,一進入加拿大,我還沒去想紅紅的楓葉,翩翩的蝴蝶,它倒先想到了。昨晚出去活動的時候,它就跑到楓樹林去飄啊轉的。儘管只是中秋,加拿大的楓樹還沒有經霜打,楓葉並沒有達到猩紅、血紅、鮮紅、火紅的地步,卻也開始淡淡的紅了。這淡淡的紅,秋息是那樣的清新,那樣的爽朗。我的靈魂就禁不住爽一把再說。爽了楓葉,這傢伙居然又跑到人家蝴蝶的集居地,撩撩這隻花蝶的觸鬚,掀掀那隻黃蝶的眼簾,硬弄得人家半夜醒來,與它翩躚一番,方心滿意足。好在蝴蝶不會說話,也沒錢請律師團,否則肯定要將我告上動物法庭,告我性騷擾了。
這都怪我。
或許也不能怪。熱愛蝴蝶是人的天性。不管是誰,都會愛。不信你去問一個殺人犯,問他小時最愛的昆蟲是什麼,他絕對想都不會多想,就會說:蝴蝶。
就是說,因為我的所愛,我的靈魂,早就蝴蝶翩翩了。這下,到了北美蝴蝶的故鄉,它豈能放過?
我說過,我的靈魂最討厭抽象的東西,它有什麼話,都是透過形象來啟發我的。
不用說,我有兩種選擇。一是躲到楓樹林裡面,讓楓樹林的秋息,遮掩我靈魂的香味。這本是最佳之選。因為加拿大是楓樹之國,楓林遍佈全國各地。即使我的對手知道我就在加拿大,他也拿不準我具體在什麼位置。二是與蝴蝶一起翩翩。霜期快到了,北美的蝴蝶要遷徙到南美。
二者相比,前者有前者的好,但前者夠為被動,後者則主動,且靈活。
換著是誰,都會選擇後者的。
因此,我便決定往西走。我的靈魂,也好像已經猜到我必選後者似的,昨晚就已經為我選好了地方——蘇必利爾湖邊的桑德小鎮。
那裡既是蝴蝶的集居地,又與美國交界。相距不到百里,就有一個美國軍營,駐守著一個機械化部隊。
我的靈魂啊,真是冰雪聰明。他知道我向來敏感,說得不好聽就是疑心重,對中情局、國土安全域性的高層人員不太放心。也不能放心。很多特工被內奸搞死是常有的事。即使經過內審、特審,內鬼清除了,但對我這個重量級的人,我的對手豈能不出重金收買?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重金之下,不說內鬼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冒個三幾個出來,是很正常的吧?
不是我怕死,是我媽不願我死,是波姬絲不願我死。我不能不處處考慮我的安全問題。
不用我說,華萊爾擁有很大的特權。說白了,他有調動軍隊的權力。這是我最看重的地方。我的靈魂之所以為我選中桑德小鎮,就是看中百里外的美國軍營。在它眼裡,部隊相對要單純一些。而這個機械化部隊又身處邊界,別人想發展間諜,也不會想到來這個地方發展。
思路一通,就等於一首詩基本完成。我的心情便顯得興奮和愉悅。人和人在一起,都會受感染的。尤其是在危險的處境之下,做頭的心情就會直接影響別人。我這個無形的頭,一言一語,一舉一動,無疑都會左右整個小組的情緒。
一開心,我竟想到唱歌。便悄聲對波姬絲道,“我唱首歌給你聽。”
波姬絲感到有些驚異,繼而望著我笑說,“據我們所知,你是從來不去那些夜總會唱K什麼的,你好像沒有什麼音樂細胞嘛。”
“親愛的,你們搞錯了。”我道,“其實我每天都至少要唱五十遍歌,當然是在心裡唱。而且有時是唱同一首歌。好玩吧?”
“好玩,就是你太狡猾了。這麼大的特點,我們居然沒發現。要是你是我們的敵人,我們真死定了。”波姬絲可真會贊人。我望著她晶亮情深的眼睛,說道,“即使是敵人,只要見到你,我絕對會立馬投降。”
“唉喲,親愛的,好肉麻哦。”波姬絲笑道。車上的人都笑了。
“行了,我就唱首《紅河谷》吧。”
“這是你老爸當知青養牛的時候最愛唱的了。”
嗬,對我老爸倒了解得這麼清楚。
“所以嘛,我不用學,我老爸就遺傳一大堆歌給我。”
“得得得,別神吹了。快唱吧。”波姬絲道,雙手摟著我的脖子,望著我的眼睛,好像車內就我們兩個人似的,我只唱給她一個人聽。
當我張口唱出,波姬絲真就顯得驚奇了。雖然我的節奏感不太好,可我充滿磁性的男中音,卻令他們聽得著迷。
我開了個頭,然後每人都輪著唱。
剎時,車內的氣氛便寬鬆、活躍了起來。
到了桑德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