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和林姝的約定,我準時到達了西城法院門口。林姝先我一步到了。從她的表情上看不出有多痛苦,核大戰使我們彼此都冷靜下來,覺得分手是我們最好也是唯一的選擇。我甚至認為,原先她說的離婚就要死要活的話,不過是帝國主義的核威脅。
我是有生以來第一次進法院。法院所特有的莊嚴、肅穆的氛圍,給人以異樣的感覺。好在進門沒多遠就到了接待視窗。視窗裡一箇中年女法官接待了我們。
“什麼事?”女法官問。
“我們想離婚。”我探頭說道。“想問您一下需要辦什麼手續。”
“你們誰起訴的?”女法官接著問。
“還沒有,我們今天就來起訴。”我回答道。
“‘我們’是什麼意思?只要一個人起訴就可以了,起訴的人是原告,被起訴的人是被告。如果你們兩人都同意離婚,到辦事處去辦個手續就行了,不用到這裡來。我們這裡只負責打離婚的,前提是打,一方願意,一方不願意,需要我們來判決。”
“同志,我想諮詢一下,懷孕了能不能打離婚?”林姝忽然問道。
“什麼,你懷孕了?”我大吃一驚,以為她在開玩笑。
“是啊,這是醫院的診斷證明。”林姝拿出一張單子遞給女法官。
“女方懷孕,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我們可以受理;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我們不予受理。”女法官解釋道。
“謝謝您,我不會提出離婚的。”林姝接過診斷證明,滿臉微笑著說。她轉身離開視窗,像個勝利者準備凱旋了。
“等一等,”我被這突然的變故搞蒙了。林姝懷孕,我就不能離婚,換句話說,我們還要在一個屋頂下生活下去。這怎麼可能呢?第一她不可能懷孕,第二我們也不可能再在一個屋頂下生活下去。我們很少進行性事活動,林姝堅持採用安全期避孕方法,這就限定我們在一個月的大部分時間裡是沒有身體接觸的。實際上,在她例假前後,她的脾氣極不穩定,動不動就發火,搞得我心煩意亂,對性事自然就沒了興致。在這種情況下,她竟然懷了孕,真是莫名其妙。更讓人心堵的是,婚不僅沒離成,我還要把她接回去,為了我們陳家的後代,我還要伺候好她。難怪她昨天那麼痛快地答應下來,原來她手裡握有殺手鐧。現在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她把孩子做掉,這樣法院就可以受理我的起訴了。
“還等什麼,回家吧。”林姝挽著我的胳膊,向門口走去。身後傳來女法官的聲音:“這不挺般配的嘛,離什麼婚?”
“我求你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一出門我就把胳膊從林姝的懷裡抽了出來,並提出了我的要求。
“你忍心嗎?這可是你的親骨肉,說不定還是個兒子呢。”
“我不忍心,可又沒有辦法。我們之間合不來,不僅會給彼此造成痛苦,還會影響到孩子。你想想,孩子如果整天生活在家庭戰爭的陰影下,他能健康快樂成長嗎?”
“我們可以不打架,不打架不就沒事了嗎?”
“你做得到嗎?”
“關鍵在你,你是男子漢大丈夫,幹嘛老跟媳婦慪氣?你讓著我不就行了嗎?”
“我永遠讓著你,可是你得寸進尺,哪像個女人?”
“不像女人我怎麼會懷孕?懷孕的感覺太好了,我一定要把孩子生下來,這一點你不要有任何懷疑。剛才法官已經明確告訴你了,你最好把法官的話轉告給你爸你媽,還有你那個多管閒事的姐姐。讓他們老實點,別挑三揀四的讓我生氣,生氣對孩子不好,我要生下一個先天性的呆傻孩子,就有你的罪受了。你懂我的意思嗎?”
我不是傻子,我當然懂得她的意思。我現在的惟一選擇就是把她帶回家,還要讓我們全家人臣服她。我的酒喝早了,我應該今天喝,喝得酩酊大醉,為我不得不延續的痛苦,我應該長醉不醒。
父母對林姝帶子歸來難以置信又不得不信,醫院的證明像驅逐令,把他們趕到姐姐家去了。看著他們無可奈何的神情和遠去的背影,我真是欲留無言、欲哭無淚。林姝倒是興高采烈,覺得擁有了自己的空間,可以隨心所欲地釋放自己的野性了。
“他們要是永遠不回來該多好。”她在澡盆裡洗過澡後,光著身子站在爐邊擦著頭髮說。爐火熊熊,屋裡熱如盛夏。
“應該走的是我們,”我看著她微微凸起的腹部,沒好氣地說。
“我不反對,只要有地方去就行。”
“有地方?我上哪兒找地方去?我父母把我養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