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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負。她說到後果,我就想起那把寒光閃爍的尖刀和兒子的眼睛。除了同意她的要求外,我別無選擇。好在我手裡有300多萬可以自由支配的資金,每次幾百元的請假費對於我來說還不成問題。只要能買來平安無事,再多一點兒我也心甘情願。

小廖如約而來。和幾天前相比,她臉上的表情多了一份沉重。在薩克司管吹出的憂鬱的舞曲中,她貼在我的胸前,幽幽地說:“我要去美國了,和我的男朋友一起走。我不會忘記你的,你是個了不起的人。”

“我一直想說,對不起,是我讓你受罪了。一想起那天晚上的事,我心裡就……”

“老闆,別說了。我感到痛苦的不是我自己,我是為你,你那麼優秀,卻找了那樣一個女人做老婆,真是不可思議。”

“是我當時太輕率了。一失足成千古恨,這就是命。”

“為什麼不分手呢?像你這樣的人,會有許多優秀的女孩子追求的。”

“我不會和林姝分手的。”

“為什麼呢?”

“為了我的兒子。我不想讓兒子從小生活在單親家庭。”

“為了兒子犧牲自己的幸福,值嗎?”

“和兒子沒有什麼值不值的問題。作為一個父親,保護孩子的身體和心靈,是他必須要履行的義務。”

“我很敬佩你,但我做不到,所以我將來結婚後,不打算要孩子。”

“我尊重你的選擇,也祝你在國外有所發展。”

小廖抬起頭,把臉貼在了我的臉上。我們沒再說什麼,緊緊相擁,在昏暗搖曳的燈光下,踩著憂鬱的舞曲,送走了屬於我們的最後一個夜晚。在分手的時候,我把存摺遞給了她,她看也沒看就放進了手提包,說了聲“謝謝”,就讓司機開車了。

看著消失在夜幕中的計程車,我驀然升起一種感覺,覺得小廖的離去將會把屬於我的什麼東西帶走。

事實上,小廖把我的好運帶走了。

老局長退休了,新局長上任。他上任沒多久,就出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落實到我的書店,就是取消承包制,我們這個集體所有制的書店掙的每1分錢都屬於了國家財產。我這個當經理的只能和其他員工一樣,拿崗位職務工資。原來由我決定的員工工資、獎金、補貼標準等,都要由局財務處批准才能執行。因為我同時兼任《人才》雜誌編輯部主任一職,所以給了我一個選擇機會,拿主任職務工資還是拿經理職務工資都可以,但只能在一邊拿,不能拿雙份。我不在乎工資在哪邊拿和拿多少,關鍵是不能這麼隨意改變。我已經簽了第三個5年承包期合同,每年的承包費由當年的5萬漲到了50萬。錢不在多少,而在於機制。核定下一個準數,我幹就是了,掙多了是我的,掙少了我認賠。把話說在明面上,把事寫在合同裡,其他的事就是我怎麼幹了。這下倒好,來個釜底抽薪,幹成什麼樣都無所謂了。但有一條,單位保你的工資收入,大鍋裡面有你的飯吃。如此一來,誰還玩命幹,只有瞎混日子了。

我把書店的營業時間調整了,上午9點到中午11點半,中午休息1個半小時,下午是1點到5點。員工的精神狀態隨之懈怠了,圖書銷售額大幅度下降,獎金由平均1千元降到了不足100元。書店很快下滑到維持的狀態。

《人才》雜誌一直沒有多大起色,當年我雄心勃勃地接過來,以為能夠幹成一番事業。我前後投入了100多萬元,將雜誌改成大16開的國際流行開本,增加了彩頁,搞了幾次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雜誌在社會上有了一定影響,眼看就要進入快速發展的軌道。就在這個節骨眼上,編輯部的原班人馬,一共9個人,在副主任的帶領下,向我攤牌了。他們提出,雜誌由他們來辦,我只是掛名和出錢,需要多少錢我就拿多少錢,否則他們就集體撂挑子。此時,書店的業務發展正如日中天,我抽不出更多的精力來管雜誌。他們要是走一兩個還可以,全部撤退,雜誌肯定要關張。我不能完全接受他們的要求,在文章付印前我要審稿,至於費用,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他們接受了我的要求,但錢花了很多,雜誌卻沒有起色。在我的開銷裡,有編輯部每人每月1千元的獎金,這個數是局機關幹部獎金數的5倍。錢大家拿了不少,活兒卻幹得不漂亮。有個編輯在底下曾對我說,大家都看你拿得多,所以沒有積極性。這叫什麼邏輯?自己已經拿很多了,還嫌別人拿得多,真應該讓他們喝西北風去。新局長的措施下來了,他們的獎金被我一掃而光。我對各位編輯老爺說,什麼時候雜誌不虧本了,什麼時候有獎金。不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