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了。”她下了腳踏車。永興也下了腳踏車。她等待著他提那些要求。永興向她笑笑,說:“那我走了,再見!”掉轉腳踏車後,轉過身來,向她揮手告別。她一時呆了,也連忙揮手告別,說:“再見!”她呆呆地站著,望著永興的背影消失在馬路盡頭。她正統,看來永興比她還正統。兩人連手都沒握,更不用說互相擁抱、親吻了。好像永興看不起她,她有點被拋棄的、失落的感覺。又一想,也許是自己多心,她笑了。她也弄不清今天這頓飯是吃對了?還是吃錯了?她呆呆地在門口站了好一陣子。
回到家時,已晚上九點多。她的心情是緊張、喜悅,還是什麼的,她說不清。難道這就是戀愛嗎?
一進家門,老爸、老媽早坐在客廳焦急地等著她,兩人都說生怕出什麼問題。她把相片遞給老媽,急忙跟老爸、老媽說了小王的死拉硬纏,兩個老人才放了心。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幾年來,別人給她介紹了多少人,她一個人也沒看對,但和永興認識只兩天,就像相戀了幾年似的。快得使人不敢相信,順利的使人吃驚,吃驚之餘又不免擔心。和永興的相識是福?是禍?使她疑疑惑惑不敢相信。在她剛剛大一點上學的時候,老媽就教她女孩如何如何保護自己。在她腦海中,男人幾乎都是恐怖分子,強暴、誘騙、拐賣、二奶等等,是多麼可怕。平時,她除了上班外,幾乎沒有什麼社交活動,她總是和老爸老媽三個人形影不離,相依為命。別的女孩和男孩在外面吃飯、打鬧、逗笑是很平常的事,但她覺得這就是了不起的大事。她有時覺得自己敏感、脆弱,但有時覺得這是清高、正派、優越。
夜已經很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