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嫌疑人已經悔改。沈全反對,稱控方在做無意義的推論。他說,雖然我拿不出最直接的證據說明陳步森已經認罪悔改,但今天我要說的是,悔改本來就是內心的事,誰進入過他的內心?只要你良知尚存,你就會明白一切。董河山反駁,我知道辯方接下來要說什麼?雖然我對宗教並不反感,但沒有先例顯示宗教情感能作為呈堂證供,陳步森信教了,就能使他脫罪嗎?或者能證明他已經悔改?誰認定的?你可以說是上帝認定的,可是我要問,上帝在哪裡?我還沒有對上帝作認定呢。我要問在座的每一位,陳步森信了教就真的上了天堂嗎?你願意這樣一位兇手在天堂做你的鄰居嗎?
這句話使法庭騷動起來。沈全看了一眼蘇雲起,蘇雲起臉上沒有表情。沈全說,我雖然是律師,我雖然是執法者,但是我要說,法律是人制訂的,人根據內心的崇高的啟示制訂法律,它比法律更高,它才是法律的源頭。按人類的法律,做出來的罪才算罪,可是,按啟示的律,沒有做出來但心中想了,就是罪了。請問,現在有一個人,從內心深處已經悔改,我們反倒要從外面去找他悔改的證據嗎?今天,有一個人,在沒有法律要懲罰他之前,他已經從內心深處自己先悔改,難道我們還要從外面找證據證明他悔改嗎?是從外面懲罰能真正根除罪,還是從裡面能根除罪?沈全突然用手指著站在被告席上的陳步森,我們就比這個人更乾淨嗎?我們就比這個人更沒有罪嗎?他從小被父親拋棄,成了孤兒,如果我們處於他的境地,我們能保證我們不像他哪樣犯罪嗎?誰能保證?誰能保證我們不會跟他一樣?我們不恨人嗎?我們看見我們恨的人倒黴,我們就鼓掌,因為我們恨他,我們想殺他,只是沒有條件而已。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以至於白法官都無法去打斷他這段與案情無關的話。陳步森伏在欄杆上,低著頭。沈全望著全場,說,給這個年輕人一個機會吧,我知道正義必要伸張,但今天我們如果一定要嚴厲處罰一個明明已經悔改的人,斷絕他的一切路徑,總有一天,我們一定會為我們的心後悔。面對一個知錯的孩子,說,滾,你真壞,我永遠不接納你;還是說,孩子,你的行為讓我擔心。哪一句會讓人知錯悔改?
二十。罪犯成了作家(1)
陳步森的自白錄以神奇之速得以出版,完全在於劉春紅的功勞。這本十萬字的自白書由蘇雲起潤色後,一度找不到出版社願意出版。這本完全可能暢銷的書找不到出版單位,原因在於他們寧願出版一個貪贓枉法的官員的回憶錄,也不願意為一個殺害前副市長的罪犯樹碑立傳,免得惹不必要的政治風險。但劉春紅竟然找到了一個出版社,據說是她自己投資,為此搭進去了自己的積蓄,首印數達到五萬冊。
劉春紅對蘇雲起說,雖然我也認為陳步森是傻瓜,但我相信他的書能大賣。她催促出版社只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把書印出來了。今天,劉春紅把十幾本樣書送到了蘇雲起手裡,是她找蘇雲起為該書寫的序。這本書的名字很長,叫《我向您認罪,請求您赦免》。
蘇雲起拿著書仔細翻看,對劉春紅說,這是陳步森用眼淚寫的。謝謝您,劉春紅,你為他做這些事,他會很感激的。劉春紅說,他要是感激我,就不會做那些傻事了,我不是要他感激,我是要透過這本書向社會呼籲,讓他得到從寬處理,今天下午在圖書大樓的首發儀式,您一定要參加。蘇雲起說,好的,我一定會參加,但我要先去找一個人,就是冷薇。我想把這本書送給她,她是第一個應該得到這本書的人。劉春紅臉上露出厭倦的表情,說,這個女人瘋了,她是存心要陳步森死。蘇雲起說,不一定呢,陳步森的命並不掌握在她手裡,她失去了丈夫,應該得到關心。劉春紅搖搖頭說,你不被趕出來才怪呢。蘇雲起說,我試試看吧,儀式那邊需要我們幫忙嗎?劉春紅說,陳步森他表姐會去幫忙,我們請了好些媒體來。
蘇雲起按照地址找到了黃河大學冷薇的家,可是他意外地在樓下遇到了冷薇,她提了個籃子,好像要去買菜。蘇雲起向她介紹了自己,說想和她談談。冷薇打量著他,立即明白他是誰了:你就是蘇雲起?蘇雲起說,是我。冷薇說,你找我幹什麼?蘇雲起說,我只是想來看看您。冷薇並沒有邀請他上樓的意思,在旁邊的一張石凳上坐下來,說,聽說你讓那個傢伙得救了?蘇雲起說,不是我,是主。冷薇眼睛並不看蘇雲起,說,沒那麼容易,得救?他做了什麼就得負責什麼。蘇雲起說,當然,得救是指靈魂得救,他對他做的事要負責,是這樣的。不過呢,陳步森得救了,人確實改變了,沒有恨了,他對我說過,非常希望你也能和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