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人體性細胞(男人的精子和女人的卵子)的細胞核內,各包含了構成人體染色體的一半,當精子突入卵子內部時,就構成了受精卵,此卵子有構成一個人的全部資訊。而人類身體上的任何一個活細胞核內卻有構成一個人所需的全部染色體,也就是說,人體的每個細胞核內都含著再造一個人所需要的全部基因。因此,將一個原型人身上的一個營養細胞裡的細胞核挖出,放入已除去細胞核的女性卵細胞當中,經過一連串的分裂、分化,使其成長為胎兒。然後將這一特殊組合的胚胎放入“代理媽媽”的子宮內,就可以得到和“原型人”完全相同的“複製人”,這就是遺傳學裡所指的無性繁殖,嚴格地講,複製人沒有父母。
複製人的技術現正引起科學界的極大爭議,它涉及人類道德及社會管理方面的問題。我們將這些學術性爭議都留給科學家、社會學家、哲學家和法律學家去解決,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是:無性生殖這一高科技為什麼會出現在上古神話當中?如果我們將無性生殖這類神話,與上引漢代畫像磚所表示的女媧和伏羲用高科技造人的傳說聯絡起來,不難發現神話內在的一致性和連續性,它們反映了同一個內藏的主題:神用高科技創造了人,無性生殖的遺傳學成果只是造人過程當中的一個細節而已。因此,我們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