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還這麼看我……這麼著吧,你把我打死在這兒得了。”說著,勞爺摘下腰間的手槍,往桌上一扔,臉色頓時青白了。
“我想你也不至於那麼沒出息。”廳長瞟了瞟那支在勞爺腰間已經摩擦得不見藍光的###式手槍,輕輕嘆道。
“相信我。讓我走。你們多少年也沒真正信任過我。這一回能信任我一回嗎?相信我這個勞東林,絕對不會給你們抹黑丟臉……”
“哎哎哎,你這個勞東林,咋說話的呢?不信任你,還讓你全權負責大要案支隊的工作?全省評十大神探,是誰往上報了你的典型材料?啊!廳裡要信不過你,那會兒部裡聘你當顧問,我們隨便攔那麼一下,這大顧問你當得上嗎?啊!我們為你做的這一切,在你眼裡都不算數?你這人一輩子咋老這麼偏激,愛走極端?臨退休了,還不改改?咋整的嘛?啊!”廳長較起真兒來了。他知道勞東林這話是有所指的。勞東林對廳裡多年來一直不給他把這個“副”支隊長扶正了,耿耿於懷。對此,他們雙方都有說頭。從廳領導這一方來說,他們覺得,我們雖然沒把你扶正,但也沒再給大要案支隊任命個支隊長,你這個“支隊副”在那兒實際上是在掌管著全盤。世人皆知,刑偵總隊是省公安廳最重要的一個部門,而這個大要案支隊又是刑偵總隊最重要的一個部門,把一個重中之重的部門都交給你了,這不是“信任”又是什麼?但在勞東林頭腦裡,事情當然就簡化成這麼一個公式:信任我,就把我扶正;不扶正,就說明你不信任我。而廳裡至今沒給他扶正,並不是廳裡現任的這幾位領導不願意給他扶正,這裡頭牽扯眾多一時掰扯不清的舊賬兒、爛賬兒,真沒法說得清楚。
“不說了……不說了……”勞東林當時搖著頭苦笑了笑道,“我這回請辭,跟這些以前的事沒有任何關係。請相信我……”
“東林……”
“我用我三十五年黨齡和四十年警齡向你保證。”
“你就不能跟我露個底兒?到底是咋回子事嘛,讓你非得走這個絕門兒?”
“別逼我了。我真不能細說。再逼,你乾脆掏槍打死我算了。”
“有那麼嚴重?啊!”
“……”這該死的勞東林,喘喘地直盯著廳長,居然就不再吱聲了。
一 黑咖啡(4)
後來,廳長在黨組會上還是替勞爺說了話:“讓他走吧。老同志了,唉……這也是天要下雨,娘要嫁。咋辦?讓他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去吧。”廳長定了調,黨組其他成員也就默許了。雖然是讓他走了,雖然也說了“讓他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去”之類的話,但廳領導並沒有就此撒手不管。依他們多年來對勞東林的瞭解,他們直覺到這件事裡一定有名堂,而且還可能是個大名堂。這“名堂”如果僅僅跟他個人有關,倒也罷了,怕就怕名堂之大還不僅牽涉他個人。作為多年來負責全省大要案偵破工作的人,勞東林手裡掌握著一批相當重要的機密情況。有些情況不僅涉及黨政軍某些要害部門,還涉及箇中的某些要員。多年來,公安廳還沒有發生過嚴重的失密違紀事件。但這一回勞爺的態度和做派,卻讓領導們不得不產生了一點憂慮和警覺。於是,他們在隨後的幾個月中“稍稍”地注意了一下勞爺的“日常起居”。可以想見,一旦公安廳要關注起某個人的“日常起居”,肯定能把他的一舉一動都摸個“門兒清”。但你還別這麼說,大水要去攪和龍王廟,本來就不是常人能想到的那麼輕鬆和容易。再說,勞爺在反偵查方面也是一把好手。廳裡一直“關注”了好幾個月,居然從中沒能發現什麼“名堂”。一直到最近,事情才有了一點突破性的進展。
這個突破性的進展是,據說——到目前為止,還只能是“據說”,因為還沒有拿到什麼過硬的證據來證實這個“說法”——據說,勞爺當初之所以不顧一切跑到陶里根去,是為了“秘密調查”省委省政府一位現任主要領導的問題。這位省領導曾經在陶里根擔任過市委書記兼市長。他的一些問題“據說”也是任職陶里根期間“犯”下的。而這些個所謂的“重大問題”,“據說”還和兩年前發生的一起“副市長開槍殺人”案有密切關聯。(這位副市長姓祝,名磊,省城的原副市長,當年也在陶里根市工作過。)而這位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領導就是最近剛被任命為代省長的省委副書記顧立源。
這怎麼得了?!!
這怎麼可以?!!
不管勞東林現在是否還穿著警服,他畢竟曾是個“老公安”,而且,多年來又一直在本系統內一個很重要的崗位上擔任中層領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