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直唱了三個多小時,直到大家都想不到唱什麼了才結束,按照提前說好的,這一次由我埋單,作為爽約沒有去爬山的補償。
計程車在雲姐家的小區門口停下,曉晴也跟著走了出來,雲姐問她:“你家還有點路呢?讓小李再送送你好了。”曉晴說不用了,她想走一走,吹吹風。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是我顯然有些不開心,經過了KTV裡那樣的親密之後,她竟然還不願意讓我送她到家門口,我真的很想知道她內心裡顧忌的是什麼。雲姐朝我擠眼色,我知道她是叫我挽留曉晴,但是我很清楚說什麼也是沒用的,便沒有理會。
回到家時,看到吳強正和一幫人在大廳裡玩撲克,他看到我進來時朝我笑了笑,我也象徵性地笑笑便進房間去了。當我走進房間時,我驚訝地發現,我的床上正躺著一個女人,在我還沒來的及看清女人的模樣只看到她連鞋子都沒脫就睡了上去時,吳強喊了我一聲。
“小李子,那位姐姐喝多了,讓她睡一會,你要上網到我房間去吧。”
“哦。”
說話的短短時間裡,我又觀察了一下女人,她穿的是吊帶裙,腿上包裹著灰色絲襪,腳上的紅色高跟涼鞋是我比較喜歡的一種款式,她的右手正擱在自己的腦門上,我看不清她的臉。
從房間裡出來,站在吳強的右側,看著他們打牌。
在洗牌的時候,吳強給我介紹了一下他的牌友。他們三個都是吳強合資的貨運公司裡的人,其中一個也是股東,姓葛,另外兩個一個叫莊會計,還有一個因為人比較胖,吳強叫我喊他胖哥就行。其實我最關心的是躺在我床上的那個女人,吳強卻沒有介紹,當然我心裡也能猜出個大概,這女人無非是他們其中一人的情婦。
吳強一夥一直玩到六點多,而我也一直看到結束。結束後,葛總走進我的房間叫醒了那個女人,女人很不情願地從床上爬起,嘴裡罵罵咧咧地說著什麼。我由此猜測這女人大概是葛總的女人。吳強叫我跟他們去吃飯,我又拒絕了。
家裡只剩我一個人,與房間的平靜相比,我的內心顯然是不平靜的,因為我又糾纏在一種矛盾中,這個矛盾完全因一個人而起,其實在回家看到吳強的時候,我就想到了這個人,他就是梁達。梁達是曉晴公開的男人,當然這種公開也是有侷限的,畢竟公司裡沒幾個人知道,但是他們可以一起去酒吧並且有很多朋友在場,他可以開著轎車帶曉晴兜風,他甚至可以監視曉晴防止她與別的男人交往,所以相比我與曉晴的約會來說,他們的交往才算合法的情侶關係。這正是我悲哀的原因,白天與曉晴在一起的時候,我絲毫沒有想到梁達那晚的警告,當然我並不是因為他的警告而恐慌,我的念頭主要集中在曉晴的人格上,也許今天所發生的事情在她眼裡並不算什麼,從最壞的角度去說,她可以揹著梁達與我約會,同樣當與梁達在一起的時候,可以完全不考慮我的感受。如果她是這樣一個女人,我並不稀奇,即便我從沒遇過,在書本上也讀到過類似的女人。只不過我無法接受自己成為玩物的事實。
考慮了整個晚上,晚飯都沒有吃,在做了很久的思想鬥爭之後,我最終發了簡訊給曉晴。
“我們算戀愛嗎?”
簡訊發出去之後我突然後悔了,我覺得自己問了一個特別愚蠢的問題,尤其我在向一個很有心機的女人提問。我躺在自己的床上,沒有心思做任何事,只在等待曉晴的簡訊。
“你覺得很重要麼?”
這是曉晴的回覆,她這回復自然出乎我的意料,但是讀完後思量了一下,她也只能做這樣的回應了。然而我由此能想見,儘管我親吻了她,擁抱了她,就算我和她玩的很曖昧很親密,但是我們並不屬於戀愛的關係。這不是悲觀,也不是自欺欺人,聯想她與梁達的關係,除了這樣的結果,我還能覬覦什麼呢?我想通了之後便也不再糾纏,簡訊我也不回了。
大概十點的時候,吳強打電話給我,他在百度酒吧讓我過去,我心裡其實很不情願這麼晚了還出門,但是我又不好拒絕吳強,畢竟他請我喝酒,請我玩樂,我反而不領他的情,這有點說不過去。
到了酒吧之後,我看到吳強旁邊坐著一個很面熟的人,等我走近之後猛然發現他竟然是梁達。我有些尷尬地選了個位置坐下,由於現場很吵,吳強沒有給我介紹他那幫朋友。梁達正與他旁邊的一個女人交頭接耳,他一隻手在女人的身上胡亂地撫摸著,另一隻手夾著煙,我很慶幸那個女人不是曉晴,但同時我又有些憤慨,梁達就在前不久以曉晴男人的身份對我發出警告,而今天卻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