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領群花之神:迦葉尊者。
原議無之。按,既有鮮花,宜有總領之者。昔迦葉尊者於靈山會上百萬眾前,因世尊拈花,迦葉獨破顏微笑,世尊遂付以正法眼藏。今以總領群花,色空空色,一以貫之矣。
司花女神
正月梅花:壽陽公主。
原議以梅妃為之,允符公論。考《海錄碎事》:宋武帝女壽陽公主,人日臥含章殿簷下,梅花落顏上,或五出之花,拂之不去,自後有梅花妝。其事甚豔,然則移祀壽陽,亦公論也。
二月杏花:阮文姬。
原議二月梨花,而以謝道韞為花神,未為允協。擬改用杏花。《釵小志》雲:阮文姬插鬢喜用杏花。今以為杏花之神,紅輕粉薄,占斷風流矣。
三月桃花:息夫人。
原議允協。
四月薔薇花:麗娟。
原議允協。麗娟事見《賈氏說林》。黃金買笑,誠韻事也。
五月榴花:魏安德王妃李氏。
原議以石醋醋為之,事出《博異志》,所謂處士崔元徽春夜獨處,忽有青衣引入楊氏、李氏、陶氏、又一緋衣小女,姓石名醋醋者也。然石醋醋止是寓名,並無其人,亦猶楊氏、李氏、陶氏止是楊柳及桃、李耳。今以石為榴花之神,然則李氏可以為李花神,陶氏可以為桃花神矣。此議之未協者也。考《北齊書·魏收傳》:安德王延宗趙郡李氏之女為妃,妃母宋氏薦二石榴於帝,諸人莫知其意,收曰,石榴房中多子,王新婚,妃母欲子孫眾多,帝大喜。今以安德王妃為榴花之神,洵吉祥善事矣。
六月蓮花:晁採。
原議以西子為蓮花女神,以吳下錦帆涇有西子採蓮故跡也。然自梨園傳唱其事,久化雅而為俗矣。考唐大曆中,有女子晁採,小字試鶯,少與鄰生文茂約為伉儷。及長,茂寄詩通情,採以蓮子達意,墜一於噴,開花並蒂。母聞之嘆曰:“才子佳人,自應有此。”遂以採歸茂。此事絕豔。欽定《全唐詩》載之而世罕知者。今奉作花神,不特為蓮花添一佳話,且亦搜賢採逸之盛心也。
七月玉簪花:漢武帝李夫人。
原議允協。玉簪得名,由夫人始也。又按,原議以鳳仙為六月花,然六月既有蓮花,無庸兼及鳳仙。或移祀於七月,宋光宗李後諱“鳳”,宮中呼鳳仙為“好女兒花”,若七月改用鳳仙,而從原議以李後為之神,於理亦協。又考《花史》雲:李玉英日採鳳仙花染指甲,於月中調絃,或比之落花流水。亦韻人韻事也。附登薦章,用備用菲。
八月桂花:唐太宗賢妃徐氏。
原議以嫦娥為桂花神。然嫦娥乃常儀之轉音,實非其人。即如俗說嫦娥為月中仙人,則亦不得即以為花神也。考《唐書·太宗徐賢妃傳》:八歲曉屬文,父孝德使擬《離騷》為《小山》篇曰:“仰幽巖而流盼,撫桂枝以凝想。”然則《小山》叢桂不得專屬《淮南》矣。以妃為桂花神,無忝焉。
九月菊花:晉武帝左貴嬪。
原議九月茱萸,以賈佩蘭為花神,用《西京雜記》事也。然九月不及菊花,終有遺憾。擬改用菊花,而以左貴嬪為神。《菊花》一頌,允宜俎鬥九秋也。
十月芙蓉花:飛鸞、輕風。
原議允協,事見《杜陽雜編》。所謂“寶帳香重重,一雙紅芙蓉”也。
十一月山茶花:楊太真。
原議允協。山茶花有一種名“楊妃山茶”,不嫌牽合也。
十二月水仙花:梁玉清。
原議以洛妃為之,稍嫌附會。按《瓶史》雲:“水仙神骨清絕,織女之梁玉清也。”宜即以梁玉清主之。
總領群花之神:魏夫人。
原議無之,今補焉。南嶽魏夫人為女仙中最貴者。《南史·鄭鬱傳》稱神仙魏夫人忽來臨降,則事見正史矣。《庶物異名疏》曰:“花神名女夷,乃魏夫子之弟子。”今故以魏夫人為總領群花之神。萬紫千紅,歸其統攝,何懼封家十八姨乎!
從以上言論中可以看出,在百花的造神運動中,人們舉薦的大都是生活於塵世中的人,說某某花是由某人的靈魂變化而成,或者某人死後靈魂昇天,成了某某花的主管。人過世後所以能夠變成花精花神,其實是原始宗教以及民間信仰的體現。花神作為民間俗神的一部分,具有很典型的功利性目的意義,它們是民間百姓為了滿足趨吉避凶、求福消災的心理需求而塑造出來的;但又不單單如此。這些凡人之所以能成為花神,往往因為他們是愛花之人,與花有緣或是氣質相投;這些凡人最終能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