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和政府本著“一切應該服從於戰爭的利益,整個國內生活應該服從於戰爭”的精神,著手改組國民經濟,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將其納入戰爭軌道。1941年6月22日,最高蘇維埃在全國12個州釋出的“關於戰時狀態”的命令中,提出了許多經濟措施,主要有:規定公民的勞動義務,徵用運輸工具,調整機關和企業的工作時間,規定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定量供應等。
希特勒德國準備向東進軍時,制定了一項經濟掠奪的詳細計劃。為了粉碎德軍的這一陰謀,蘇聯黨和政府採取了緊急措施,轉移西部地區的居民和物質財富。這次轉移規模巨大,時間緊迫。1941年6月24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決定成立疏散委員會,並在有關的部、主管部門和地方政權機關中分別成立了疏散委員會或辦事處,統一領導企業、人員、物資和裝置的撤退工作。疏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確定工廠企業的搬遷日期、遷往城市和地點、調撥車輛等。6月27日,聯共(布)中央和蘇聯人民委員會公佈了《關於人員和貴重物資轉移與安置辦法》的決定,決定特別強調在轉移與安置工廠企業時,要注意優先安置那些生產軍工產品和冶金、化工產品的工廠和企業。7月3日,斯大林在演講中再次對全體蘇聯人民提出瞭如下要求:“必須運走全部鐵路機車車輛,不給敵人留下一部機車、一節車廂,不給敵人留下一公斤糧食、一公升燃料”,“應當把所有的牲畜趕走,把糧食交給國家機關保管,以便運到後方。凡是不能運走的一切貴重物資,其中包括有色金屬、糧食和燃料等,都應當絕對銷燬”。7月5日,疏散委員會呈報了《後送接待站工作條例》,確定了後送接待站的主要任務是:接收和轉運後撤物資和人員,組織飲食供應和提供醫療保障。
將民用工業轉為軍事工業是蘇聯黨和政府實施全民經濟動員的首要目標。戰爭爆發的第二天,彈藥動員計劃開始實行,並擴大飛機、坦克的生產。要求各有關的工業企業按照所承擔的動員任務和現有的裝置條件,制定出生產彈藥的工藝流程和製造彈藥所需的工具及附件,儘速補充彈藥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為了保證計劃的完成,蘇聯黨中央任命中央委員會工作人員或邊疆區、州的黨委書記直接監督計劃的執行。
戰爭爆發的一週後,蘇聯政府制定了第一個戰時計劃,即《1941年第三季度國民經濟動員計劃》。這個計劃取代了戰前和平時期的《1941年第三季度國民經濟發展計劃》,重點在於改造為紅軍提供牢固物資基礎的工業。新列軍事技術裝備的數量比戰前計劃增加了26%;減少了需要大量金屬材料的基建工程專案,以及市場商品儲備,增加了軍事工廠;電話、燃料工業、金屬冶煉工業、化學工業等軍工企業,擴大了鐵路建築工程規模;同時把主要的人力、物力用於建設伏爾加河流域、烏拉爾和西西伯利亞地區的國防工廠,為了保證軍需物資的運輸,鐵路運輸計劃作了新的調整,計劃規定除煤炭、石油產品、金屬材料、糧食仍可保持戰前水平外,其他經濟物資運輸計劃不予保證。7月4日,國防委員會責成以計劃委員會主任沃茲涅先斯基為首的專門委員會制定保障國防需要的戰時經濟計劃,指出,計劃必須“既充分利用伏爾加河沿岸地區、西西伯利亞和烏拉爾的企業和資源,也要利用撤運至上述地區的企業和資源”。
17。轉入戰時體制(4)
經濟計劃轉入戰時軌道,對職工工作時間、勞動力資源的配置和組織領導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滿足這些新的要求,聯共(布)中央採取了一系列措施。1941年6月30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決定在蘇聯人民委員會內設立勞動分配委員會,其職能主要是:根據防禦作戰的需要,正確分配勞動力和額外吸收更多的人參加勞動。蘇聯人民委員會為了使各加盟共和國人民委員會、邊疆區(州)執行委員會擁有更大的調節能力,又作出了《授予各加盟共和國人民委員會、邊疆區(州)執行委員會調動職工工作的權力》的決定。根據這一決定,輕工業和食品工業的職工以及領導機關工作人員可以調往軍工企業,而軍工企業的工人不能調往上述企業。為了能使戰時計劃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1941年6月30日,聯共(布)中央、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和蘇聯人民委員會聯合決定,成立擁有領導前線、後方工作全權的蘇聯國防委員會。7月1日釋出了《關於擴大蘇聯人民委員會在戰時條件下的權力》。根據這一決定,人民委員會在進行經濟動員中的許可權和自主權力大大地擴大了。
蘇聯黨和政府在戰爭初期所採取的國民經濟轉入戰時體制的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