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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不挑刺頭,直接挑了姚休的屯,他要先比。兩屯各挑出十二人來,取過一隻皮球,下場開比。

李勤看著場上,問孟木道:“不知這比試的規矩如何?為什麼不比佇列,而比踢球呢?”

孟木側頭看了他一眼,臉上微露訝然之後,可又一想李勤剛參軍,有些事情定然不懂,便即釋然,沒往別的地方多想。

孟木道:“蹴鞠就是練兵啊,這可比練佇列要實在多了,咱們大漢管這個叫治國習武之道。說到規矩嘛,聽說中原人比蹴鞠,破規矩甚多,可咱們富平卻簡單得很,就兩個規矩,一個是不許用手,一個是不許出人命,再就沒了。”

李勤噝地一聲,心道:“好麼,這哪是比賽,這不是玩命麼!”

蹴鞠,古代的足球運動,在春秋戰國時就開始了。在漢朝,蹴鞠是正規的軍事訓練,還有人專門寫了一部《蹴鞠二十五篇》,班固將之記入《漢書》之中,明確說明《蹴鞠二十五篇》是兵書,而在李氏技擊術中也有類似記載。

唐宋之後,由於中庸思想當道,蹴鞠逐漸由對抗性運動,變成了表演性運動,注重踢球者的技巧,而忽視了身體的對抗,雖然花樣繁多更好看了,可從軍事角度上來講,卻是一種嚴重退步,並且最終沒能發展成類似現代足球的運動。

可現在是漢朝,什麼中庸不中庸的,沒人在乎。蹴鞠在漢朝,應該算是有關腿腳方面的武術的源頭,可以稱為一種國術的雛形,後世不少武術的流派,說到腿上功夫時,很多都有蹴鞠的影子。

而李勤的絹書更以此為甚,用蹴鞠的技巧來訓練騎術,當然這和馬鐙尚未成熟有關,一旦馬鐙的製造方法成熟了,那麼便不會用蹴鞠的技巧來鍛鍊腿上功夫了。

李勤看著場上的比試,對於規則有了些瞭解。長安洛陽這種大城市怎麼比蹴鞠不知道,應該溫和些,畢竟貴族愛踢球的人很多,可富平軍的蹴鞠卻與溫和沾不上半點邊兒了。

兩隊各有一個球門,就是那兩根沒有橫樑的木杆,哪隊能先踢進對手球門三個球,就算贏了。說到士兵們的比拼,那簡直就和上陣和敵人肉搏一樣,只是不用手罷了,典型的弱肉強食,勝者為尊,不出人命就行。

士兵在上場前,也都有這個心理準備,並不認為受傷是不對的,贏了就是英雄,輸了就是狗熊。失敗了不能怪對方出腳狠,只能怪自己沒本事,或者怪沒攤上個好上司!

剛開始比賽時,姚休計程車兵還奮力拼搶,竟然率先踢入一球。可湯崍計程車兵隨即報復,踢倒了一個姚休計程車兵。場邊的湯崍大聲叫好,而姚休一聲不出,還把頭轉到了別處去,漠不關心。

屯長如此,士兵們自然洩氣,勝負早就內定了,還有什麼好比的,如果受了傷,長官又不出湯藥費,還得當兵的自己挺著!前半場還能看看,後半場比賽便乏味得很了,湯崍計程車兵連入三球,三比一,結束比賽。

孟木從胡凳上跳起來,拉著李勤的手,大步到了自己隊前,叫道:“李郎的什全都上場,我親自帶隊。你你你,還有你你,也上場。”他伸手點出五個壯漢,湊夠十二人的數目。

李勤心想:“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要麼咱就別幹,要幹就幹到底!”他叫道:“爺兒們,是漢子不?是漢子就得拼命,為了咱們一屯的弟兄拼命。只能贏,不能輸,贏了吃乾飯,輸了沒人可憐咱們!”他把上衣扯開,扔到地上,露出上身,大步向場中走去。

沈乙和吳小三他們叫道:“對,幹他奶奶的!”把上衣全都脫了,扔到地上。尤其是沈乙,他一光膀子,立時露出紋身,再加上他的長相,更是猙獰可怖,晃著膀子,跟在李勤身後,也下了場。

屯中士兵見狀,一起高聲喝起採來,嗷嗷大叫,跺腳拍手,給李勤助威。

孟木見狀,笑道:“乖乖的,李郎比我猛多了,是個橫茬兒啊!”

人群中,賈父叫了起來:“看著沒,走在最前面那個,是我的小半子,他有今天這股猛勁兒,全是我諄諄教誨出來地!”

他身邊的人奇道:“你的小半子?這是怎麼說的?”

賈父得意洋洋地道:“不懂了吧,親生兒子是全子,女婿是半子,李郎是我兒媳婦的弟弟,那可不就是小半子了麼!”

隨即,賈父放聲大叫:“李家小子,使勁兒踢,照我平常教你的方法踢!”

他從沒有教過李勤什麼,可說起大話來,卻是半點都不靦腆,想必他給自己兒子起名叫“詡”,也有這方面的原因,詡也有說大話的含義,可不正和他現在的表現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