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分子擔心1820年西班牙的自由革命可能危及他們的特權,於是就為脫離母國而活動。一位克里奧爾官員阿古斯丁?德?伊圖爾維德制定了一個聯合大多數派別的折衷方案。保是派勢力被輕易擊敗,1822年9月,國民代表大會宣佈墨西哥獨立。
事實證明巴西不經過流血就贏得獨立是可能的。1807—1808年法國軍隊佔領葡萄牙之後,國王約翰六世逃離里斯本,在里約熱內盧建立了葡萄牙流亡政府。1821年,約翰返回里斯本,讓他的兒子多姆?佩德羅暫時負責處理巴西的公共事務。多姆?佩德羅最後決定,不再隨他的父親返回里斯本,並宣佈巴西獨立。約翰並沒有派軍隊反對他的兒子,而是接受了這一宣言,於是,巴西變成了一個獨立的國家。
這樣,幾乎整個拉丁美洲都從歐洲統治下贏得了獨立。只有巴西以北的英、荷、法屬蓋亞那與諸如牙買加、維爾京群島和古巴之類的某些加勒比海島嶼例外;牙買加在 1962年贏得獨立之前一直由英國統治;維爾京群島在1917年以前仍在丹麥統治之下。古巴1898年以前一直歸西班牙統治。
拉丁美洲的獨立戰爭結束手1825年,但南北美洲的革命並沒有結束。十多年後,即1837年,英國的兩個殖民地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爆發了起義。這次起義的根源應追溯到1763年和1774年;1763年時,英國奪得了聖勞倫斯河兩岸的新法蘭西殖民地,1774年時,《魁北克法案》將魁北克邊界擴充套件到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並禁止邊疆居民越過阿勒格尼山脈進入俄亥俄河流域。我們已知道,這一限制導致了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的爆發,然而,極為有悖常理的是,由於這場獨立戰爭,法屬加拿大變成了英國領土。獨立戰爭期間及其之後,成千上萬的托利黨人——在英帝國中被稱為聯合帝國的親英分子——離開居住的地方。他們有些人返回英國,有些人逃往加勒比海各英屬島嶼,但許多人則向北進發,進入沿海諸省(新斯科舍;新不倫瑞克和愛德華太子島)和現在屬安大略省的荒原。這些親英分子是加拿大的“清教徒前輩移民”。他們的居留地和早期法國人的居留地一起為幅員遼闊的加拿大自治領創立了基礎。
按照《魁北克法案》的條款,住在現安大略省的那些親英分子不享有早先在十三個殖民地中享有的代議制型別的政體,所以,他們很為不滿。因此,1791年,英國議會透過《憲法法案》,將魁北克分成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並在這兩個地區設立了由選舉產生的議會。但這時,帝國權力和殖民地自治之間再度發生了早先震撼過十三個殖民地的那種同樣的衝突。在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以總督和指定的議會為一方,以民選議會為另一方,兩方之間展開了憲法上的鬥爭。鬥爭的焦點集中在以下這些問題上:濫用官職任命權、控制稅收、控制法院系統以及把公有土地僅僅分配給國家教會英國聖公會而不顧衛理公會教派和長老會教派聲稱他們有更多的成員。
到1837年時,事態已陷入嚴重的僵局,民眾領袖(上加拿大的威廉?羅耀?麥肯齊和下加拿大的路易?約瑟夫?帕皮諾)決定使用武力。儘管戰鬥在蒙特利爾和多倫多周圍發生,但人民中的大部分仍持消極態度。起義者被輕而易舉地擊敗了,其領導人逃往美國。英國政府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