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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蜻蜓買回曉連環

把日記本摞在桌上,人上床靠在床頭,被子蓋上雙腿,開始消化日記的內容。

讀初一時老師號召同學們寫日記。下課了,全班同學去校門口的文具店買日記本,買回來就埋頭寫。蜻蜓小嘴歪了歪:一群傻蛋。

日,天的意思。一天還沒結束,你寫什麼日記。寫日記是在晚上寧靜的窗燈下。窗外的竹枝垂吊在窗前,竹巔的葉片上沾著一隻幾乎分辨不出的螳螂。

蜻蜓買了一本藍色的硬殼日記本,那是店裡最貴的一本日記本,比課本還大還厚。翻開來,一大片白紙像一畝地。

很犯難。不知道要寫多少內容才能種植完這一畝地。此時的蜻蜓比班上同學更傻,是老師讓她開了竅。

老師說,日記屬私信筆記,可以不給任何人看。偷看人的日記等於侵犯人的隱私。

記錄一天有意義的事。一個有趣的場面。一個小私心,一個小委屈。喜歡一個同學,討厭一個老師,可長可短。日記不一定天天寫。有的同學說沒有可寫的,就可以不寫。你如果落下日期,說今天沒有什麼可寫的,下雨了,這也是一篇日記。

蜻蜓的第一篇日記:

11月17日。

爸,媽,這是我的日記,不許你們偷看。偷看別人的日記就跟小偷一樣。

曉連環一怔:我現在是小偷?

阿姨——曉連環出了門,扒在護欄上對正在客廳拖地的阿姨叫道。

阿姨抬起頭問:什麼事?

曉連環問:別人的東西只是看一下,不拿走,會不會是小偷?

阿姨想了想回答:看了放在原處,不拿走,不是小偷。

小偷一定是把別人的東西拿歸己有才叫小偷。這個定義,阿姨認定沒錯。

曉連環回到屋裡,放心的看起了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