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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該很幸運吧。

遊牧歌心裡疼的要命,腦子一片空白,他怎麼那麼傻,怎麼那麼傻,一國太子,什麼樣的女人沒有,又是那樣神仙般的人物,多少女子會傾心相許,他何必為了一絲遊魂這樣折磨自己?

約翰冷冷的看著遊牧歌蒼白的臉,接著說,“你的情人正在準備一場叫做血祭的儀式,如果你和他在同一個時空,以他的鮮血染玉即可找到你,但如果九九八十一天以後,還是沒有蹤影,他只有用最後的辦法-血祭:以劍刺胸,在靠近心臟的地方放血浸玉,稍有偏差,後果你自然知道。”他嘆了一口氣,“我也不想他死,你最好快點做決定,每天他都要用三滴血來試玉直到血祭的那一天,你回來多久了?”他漫不經心的問。

遊牧歌痛的快支援不住了,她努力集中思緒,一天相當於三天,從她回來到今天已經二十三天,那就是六十九天,還來得及,她一秒鐘也不想多等了。她顫抖的取出那塊玉,血玉燙的幾乎握不住,約翰驀然睜大雙眼,興奮的站起來,他察覺到自己的失態,又緩緩坐下,緊盯著那塊耀眼的血玉,聲音有些乾澀,“收好紅寶石和血玉,我不能在此送你走,公眾場合,我脫不了嫌疑,你最好安排一下,你是個名人,我不想有麻煩,今晚你到我倫敦的寓所來,最好別讓人看見。”說完他遞上一張紙條,臨走前,他突然又詭秘的一笑,“別忘了,剪下你的一縷青絲,一來繫住血玉不會灼傷我,二來我也想留個紀念,畢竟讓我心動的女人寥寥無幾。”說罷揚長而去。

遊牧歌失神的握住手中的玉,內疚而痛恨。內疚不能守住定情的信物,痛恨對方拿愛人的性命相要挾,從不受制於人,自由隨性的她再也不能瀟灑的一走了之,這一刻,她終於深切的意識到,她真的很在乎,愛情面前,她無法繼續驕傲。

不知道該如何通知林姐,巡迴演出要提前終止了,又要留下她面對一切的糾紛,遊牧歌心裡無比愧疚,也許永遠也回不來了,不能再一次丟下愛的人,不忍心再讓他心痛。這二十幾年,輝煌過,享受過,無論多麼舒適的生活方式,就當是一場夢吧。遊牧歌在房間裡機械的收拾著東西,帶了點換洗的衣物,箱子快塞滿了才發覺,大多都是襯衫長褲,這些習慣恐怕以後都要改了吧?林姐不在飯店,出去聯絡演出事宜了,遊牧歌坐下來給她寫了一封簡訊,抱歉不辭而別,請林姐代為發表一項宣告,暫時終止演奏生涯。她要給自己放個長假。

天色將晚,遊牧歌把信從門縫裡塞進林姐的房間,拖著箱子離開了。

約翰的寓所在一條僻靜的街道,遊牧歌到的時候,他已經恭候多時了,桌上擺著鮮花和香檳。遊牧歌掃了一眼,諷刺的說,“你不會以為我是來和你共進燭光晚餐的吧?”約翰有點尷尬,自嘲的給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飲而盡,恢復陰冷的表情,伸出手。

遊牧歌剋制著自己,平靜的遞上血玉和一束剛剪下的頭髮,她突然想起了海的女兒,那條小美人魚,為了王子的愛情不惜放棄美好的海底生活和三百年的生命,最終變成了海上粉色的泡沫,世人歌頌她不滅的靈魂,又有幾人能做到呢?遊牧歌在心裡嘆息,也許她因該慶幸,她愛的人更超過百倍的愛她,一切都是值得的。

約翰的聲音打斷了她的思緒,“你回去後也許會面對一些你不想面對的事情,見一些你不想見的人,這次,你不能置身事外。你也不一定能馬上見到他,但血祭肯定會終止。”他把玩著血玉,淡淡的說。

遊牧歌不耐的打斷他,“好了,開始吧。”

約翰深深的看她一眼,取出一把鋒利的刀片,對遊牧歌說,“需要你的血,別怕疼。”他拉過遊牧歌的手指,輕輕一劃,鮮紅的血立刻湧出,滴在血玉上,透過血紋,鮮血一下浸入玉石內部,和裡面的暗紅色相溶,好像沸騰起來。約翰托起遊牧歌項前的紅寶石,手指好似不經意的滑過她的肌膚,低聲道,“真是捨不得呢……”遊牧歌偏過頭不去看他。約翰吸了一口氣,把血玉放在紅寶石的上方,微微傾斜,鮮血仿似從玉石裡面流出,滴在寶石上。

室內紅光大作,遊牧歌閉上眼睛,心裡忽然變得很寧靜,喂,我來了,來陪你這個神仙傻瓜。

舊亭臺

做了幾百種設想,最好的是醒在神仙的床上,最壞的是醒在荒郊野外,但是從未想過故地重遊。

遊牧歌睜著雙眼打量著屋內的擺設,嘆了一口氣,還是老地方,此一時,彼一時,心境卻是大相徑庭,寶石還在,血玉無蹤,如果可以,她會毫不猶豫的送約翰上絞架。

客房的擺設並無大動,還是那間酒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