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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臺的醫學專門學校,1906年中止學醫,回東京準備從事文藝運動。參看《朝花夕拾》中《瑣記》及《藤野先生》二文。

②作者對中醫的看法,可參看《朝花夕拾》中《父親的病》。

③S會館指紹興縣館,在北京宣武門外。從1912年5月到1919年11月,作者住在這會館裡。

④魯迅寓居紹興縣館時,常於公餘〔當時他在教育部工作〕薈集和研究中國古代的造像及墓誌等金石拓本,後來輯成《六朝造像目錄》和《六朝墓誌目錄》兩種〔後者未完成〕。在寓居縣館期間,他還曾經從事中國文學古籍的纂輯和校勘工作,成書的有謝承《後漢書》、《嵇康集》等。

⑤金心異指錢玄同,當時《新青年》的編輯委員之一。《新青年》提倡文化革命後不久,林紓曾寫過一篇筆記體小說《荊生》,痛罵文化革命的提倡者,其中有一個人物叫“金心異”,即影射錢玄同。

一件小事⑴

我從鄉下跑到京城裡,一轉眼已經六年了。其間耳聞目睹的所謂國家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但在我心裡,都不留什麼痕跡,倘要我尋出這些事的影響來說,便只是增長了我的壞脾氣,——老實說,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卻於我有意義,將我從壞脾氣裡拖開,使我至今忘記不得。

這是民國六年的冬天,大北風颳得正猛,我因為生計關係,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幾乎遇不見人,好容易才僱定了一輛人力車,教他拉到S門去。不一會,北風小了,路上浮塵早已刮淨,剩下一條潔白的大道來,車伕也跑得更快。剛近S門,忽而車把上帶著一個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個女人,花白頭髮,衣服都很破爛。伊從馬路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車伕已經讓開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沒有上扣,微風吹著,向外展開,所以終於兜著車把。幸而車伕早有點停步,否則伊定要栽一個大斤斗,跌到頭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車伕便也立住腳。我料定這老女人並沒有傷,又沒有別人看見,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誤了我的路。

我便對他說,“沒有什麼的。走你的罷!”

車伕毫不理會,——或者並沒有聽到,——卻放下車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來,攙著臂膊立定,問伊說:

“你怎麼啦?”

“我摔壞了。”

我想,我眼見你慢慢倒地,怎麼會摔壞呢,裝腔作勢罷了,這真可憎惡。車伕多事,也正是自討苦吃,現在你自己想法去。

車伕聽了這老女人的話,卻毫不躊躇,仍然攙著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詫異,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駐所,大風之後,外面也不見人。這車伕扶著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門走去。

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的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著的“小”來。

我的活力這時大約有些凝滯了,坐著沒有動,也沒有想,直到看見分駐所裡走出一個巡警,才下了車。

巡警走近我說,“你自己僱車罷,他不能拉你了。”

我沒有思索的從外套袋裡抓出一大把銅元,交給巡警,說,“請你給他……”

風全住了,路上還很靜。我走著,一面想,幾乎怕敢想到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擱起,這一大把銅元又是什麼意思?獎他麼?我還能裁判車伕麼?我不能回答自己。

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煞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時候所讀過的“子曰詩云”⑵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

一九二○年七月。⑶

□註釋

⑴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一日北京《晨報·週年紀念增刊》。

⑵“子曰詩云”:“子曰”即“夫子說”:“詩云”即“《詩經》上說”。泛指儒家古籍。這裡指舊時學塾的初級讀物。

⑶據報刊發表的年月及《魯迅日記》,本篇寫作時間當在一九一九年十一月。

狂人日記⑴

某君昆仲,今隱其名,皆餘昔日在中學時良友;分隔多年,訊息漸闕。日前偶聞其一大病;適歸故鄉,迂道往訪,則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勞君遠道來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