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ぷ鰨��閡��皇臁U�300萬實際上是李紀周在幫助我,是為了我接受這300萬。……梁耀華為了找一個大的靠山發展業務,就想與公安部聯合搞公司。我到新英豪公司是湯松新、梁耀華拉我入的公司,湯松新可能告訴梁耀華我與李紀周之間的關係。梁耀華為了利用我。公司遇到事就讓我給李紀周打電話疏通關係。我到公司沒有投入一分錢,是梁耀華給我的乾股。”
李紀周深知,拿人錢財,就得替人消災。所以梁耀華那裡出了問題,他就得出面協調了。正如李莎娜所交待:
“新英豪公司在1995年1月4日、1995年3月23日、1995年10月23日、1996年3月6日等多次涉嫌走私被深圳蛇口公安分局、廣州黃埔公安分局扣過貨,梁耀華就讓我給李紀周打電話,告知貨被扣的情況,讓李紀周給深圳市公安局領導、市領導、廣州市公安局領導打電話……協調關係救貨。”
透過李莎娜的證詞,300萬港幣的眉目日漸清晰。
現在還差第三方證詞:那個李紀周並不喜歡的梁耀華。
關鍵證人的交待
看著眼前這個不過剛剛三十來歲、留著平頭、神情疲憊、異常憔悴、額頭和眼角已經出現了不少皺紋的年輕男子,讓人很難將其與昔日在走私黑道上縱橫馳騁、呼風喚雨的梁耀華聯絡起來,但,他確實是梁耀華。他交待:
“在給公安部‘見義勇為基金會’捐款以後,我認識了湯松新、李莎娜,在接觸中湯松新給我講了他和李紀周很熟,認識已經兩年多,在廣州經常照顧李紀周,而且湯松新還講到李紀周和李莎娜的關係很深,李莎娜還曾經為他做過流產手術……李紀周在廣州都是住在華僑新村那一套別墅,是保密的。湯松新給我講可以靠李紀周做點生意,還說李紀周在公安部分管五六項工作,如出入境、邊防、交通等。所以後來湯松新再和我談起想成立一個公司,可以透過李紀周這個關係做點生意時,我同意了。我當時想,公司成立,我可以獲得經營權,辦一些實體,可以透過李紀周這關係和這個公司賺些錢。湯松新在北京辦理成立新英豪公司的過程中,我和湯松新到過李紀周的辦公室,在場的還有王振慶,說了交管理費的事。當時我已經知道是掛靠在公安部的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王振慶就是這個協會的人。原來我不願意當法人,是李紀周寫紙條給廣州市領導,叫我當我才當的。公司成立時,公安部發了一個文,李紀周還批示了,要廣州當地工商等部門支援新英豪公司成立,而且要我當法人。李莎娜進新英豪公司是湯松新帶來的,湯松新是看中李莎娜和李紀周的關係,認為可以透過李莎娜找李紀周,可以利用李紀周的關係為他做生意。對我來說,李莎娜什麼特長也沒有,希望李莎娜進公司來,說白了也是看在李莎娜與李紀周的關係上。李紀周與李莎娜就像夫妻關係一樣,李莎娜說過李紀周退休後要到廣州住,她還要為李紀周生孩子……
“新英豪公司成立後,為了使公司的生意好做,我和湯松新他們商量,打算建立保稅倉。保稅倉的手續在北京辦,透過海關總署辦的保稅倉經營範圍寬些。辦保稅倉的資金由我出。當時我們商量後,決定由湯松新、李莎娜、陳彪、馬纓他們到北京找李紀周幫忙辦手續。大概在1995年初,湯松新、李莎娜他們到京去找了李紀周。透過李紀周找了海關總署的王樂毅副關長,還請了王樂毅吃了飯,王樂毅告訴李紀周、湯松新、李莎娜他們該怎樣辦理相關的手續。在給王樂毅說好後,新英豪公司就給公安部打了份關於建立保稅倉的報告。沒有李紀周不可能找到王樂毅,也不可能透過海關總署批准建立保稅倉。新英豪公司的成立說白了開始是李紀周利用我們,成立後是我們利用他,因為李紀周有特權。大家相互利用了。”
關於李莎娜和李紀周索要的300萬港幣的來龍去脈,梁耀華交待:
“1994年11月,去北京的前一兩天,湯松新來找到我,叫我去北京找李紀周談新英豪公司的事。因為當時湯松新對我說到北京能參觀中南海,所以我就答應去了。我不知道李紀週會向我要錢,如果我知道的話,我肯定不會來北京,我是生意人,我要算賬的。李紀周提出要的是300萬港幣,不是一個小數。新英豪公司成立後,還沒有產生很明顯的利潤,一下子要給他這麼大的一筆錢,我肯定不會給的。來北京之前,湯松新絕對沒有給我說要給李紀周錢的事,更沒有提過什麼300萬港幣的事。李莎娜更沒有提過。李莎娜沒有資格跟我談要錢的事。我跟她不熟,也沒有關係,認識時間不長……湯松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