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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日本裔律師低聲答道:

“反正結果都一樣。”

輪到律師替他辯護時,曲哲聽見他重複杭湛在電話裡說的話,指責曲哲動手打了她,還說杭湛不準備讓曲哲回家,又把他的父母趕出家門。

聽到這裡,法庭又一片譁然。

以法庭工作人員的心理,他們知道這次碰上了一個沒有教養的家庭,沒有教養的夫妻,丈夫毆妻,妻子就虐待老人,反正都來自一個野蠻的民族。曲哲不解的是亞裔律師竟然給他罪上加罪,一句辯護詞沒講,還把杭湛的話重複了一遍。現在他還站在身邊,冠冕堂皇號稱為自己辯護。

曲哲真想當庭告訴他被解僱了,再把一張20美元的小額支票扔在他臉上,就像美國70年代那部經典電影《教父》裡羞辱記者那樣。

曲哲不能忍受這樣裡外勾結好了似的侮辱,他決心維護自己的尊嚴,即使這樣會讓他付出沉重的代價。於是,他瞪著眼睛跟律師說:

“我要自己陳述!”

律師看出曲哲的臉變了,不耐煩地說:

“你不能自己說,法官不會聽的。”

曲哲沒有理他,轉過頭對女法官高聲說道:

“我能自己說話嗎?”

女法官漫不經心地抬起頭:

“你想說什麼?”

曲哲壓不住自己心裡的憤怒,向法庭咆哮道:

“我沒有說過那樣的話,事情不是這樣的。”

法官回答:

“律師已經替你辯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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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哲心裡想沒有他的辯護可能還好些,他要求說的話一句沒說,杭湛說的話他倒是在法庭上重複了,他簡直就是杭湛的律師。但是不能對法官說這種話,只能找個藉口,急不擇言的曲哲便胡說了一句:

“他講得太快,我不知道他說的是什麼意思。”

那女法官斷案就像在市場買菜一樣,乾淨利落,不討價還價。她立刻說道:

“既然你聽不懂他的話,就給你找個翻譯,暫停判決。”

法官一句暫停判決的話,讓曲哲又在拘留所裡過了一夜。

無可奈何的曲哲被獄卒帶下去,坐在那裡氣憤地想,女警察無事生非,將一個家庭吵架渲染成一個嚴重家庭暴力的案子,是她水平低下,缺乏判斷力,又有種族傾向的原因。那法官呢?

法官都有大學以上,甚至更高的學位,經過多次考試,是社會上的精英。僅以受教育水平看,檢察官高於警察,法官高於檢察官。否則為什麼警察一天只能穿著警服在大街上巡邏,檢察官則西裝筆挺出入法院,恭恭敬敬側立一旁,而法官卻能衣著長袍高高在上,威嚴地坐在主席位置上呢?

所以他對自己說要相信法官,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其實也沒有別的辦法,畢竟是他被關在拘留所裡。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