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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部分

明允好看的眉毛一挑,說:“我可不想做個一本正經不苟言笑的嚴父。”

林蘭笑了笑,話歸正題:“對了,父親怎麼好端端的就……”

說到這個,李明允面上的神情不自然起來,嘆了口氣:“這事真有些難以啟齒,如今也只大伯父和三叔父還有幾位堂兄弟知道此事,外頭都不敢說,父親看上了一個佃戶家的閨女,花了五十兩銀子把人弄回家,父親那啥……你是知道的,估計是把人嚇著了,那女的就要逃,父親就追,一不小絆了一跤,頭磕到了門檻,就……下人發現父親的時候,他衣衫不整,那女的嚇的縮在角落裡話都不會說了。大伯父要把那女的送官,是三叔父給攔住了,說這事要是宣揚出去,丟臉的就不止是父親了,還好,那女也明白父親是因她之故才出了意外,若是送官的話,她也沒活路,因此這事就給瞞了下來。”

林蘭驚愕不已,渣爹都不能人道了,還想著禍害人家閨女,真是為老不尊。

☆、第三百四十二章 歲月靜好(大結局)

孝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尤其是古人,最重孝道,父亡,子需守孝三年。

然而李敬賢的後事剛辦妥,朝廷的奪情旨意就到了,不是給李明則的,而是給李明允的。

彼時,林蘭和丁若妍正忙著佈置新的宅院,一處簡簡單單半舊的二進小院子,她們兩都對大伯父一家很不耐煩,反正明則兄弟兩要在這裡丁憂三年,索性搬出來住,圖個耳根清淨。

四人坐在一起商量。

李明則先開口:“既然皇上有旨,二弟還是回京吧!這裡有我守著就行了。”

丁若妍雖然捨不得林蘭走,但事關明允的前程,明允是戶部尚書,身居要職,若真丁憂三年,朝廷不可能讓尚書之位空缺這麼久,到時候,官職被人頂了,再回去,誰知道是怎麼個情形。而且,有明允在朝中,明則孝期滿後,要重回仕途,也容易些。便勸道:“是啊!有我們在這邊就行了。”

李明允看林蘭的意思。林蘭原是無所謂,明允在哪她就在哪,只是,她總覺得這是明允脫離官場的好機會。位高權重,固然是榮耀,但朝廷局勢瞬息萬變,太子一黨和秦家雖已經倒臺,幾位親王表面上雖然恭順,但暗地裡小動作還是有的,靖伯侯得到訊息,被貶去廬州的三皇子,已經在暗中聯絡各路人馬,更有小道訊息,說三皇子手中有太上皇的密旨……諸多不安的因素,暗潮湧動,所以。還是趁早棄官不做,遠離是非之地的好。就算是她自私好了,她只求一家人能平安和樂。

“皇上要為你奪情,是皇上對你的器重。然百善孝為先,身為人子,不能不報父母生養之恩。”林蘭目含期待的說。只是不知明允能否理解她的心思。

李明允微微頷首,轉而對大哥說:“不若,你回京去,我留下。”

李明則訝然道:“那怎麼行?皇上是要你回去。”

李明允笑了笑:“之前讓父親回老家,京中已經有不少閒言碎語,大哥也是知道的,我若就此回去。只怕,說閒話的人會更多,還是我留下吧!我要重回仕途容易,但大哥那個職位雖然官銜不高,卻是要職。升遷也容易,若是就此失去,很是可惜,咱們兄弟兩,一個在此盡孝,一個在京盡忠,也算是兩全了,朝廷的旨意我會想辦法。”

“不,要留。咱們一起留。”李明則覺得過意不去,他相信二弟有這個本事,讓他回京,但是,二弟回去比他更有前途,他怎能這麼自私?

李明允笑著。目色卻是凝重:“大哥,樹大易招風啊!朝廷此番召我回京,必是有大事,只是前車之鑑,不敢忘啊!”

“前車之鑑?”李明則茫然。

“你忘了陳閣老的事了?”李明允提醒道。

李明則怔了怔才恍然,當年陳閣老任左相期間,母親離世,朝廷再三奪情,因為當時朝廷正推行新政,離不開陳閣老,但陳閣老毅然拒絕,事後,卻證明陳閣老的堅持是對的,新政推行不利,主持新政的右相首當其衝,成了替罪羔羊。二弟是在暗示,二弟此時也處在這樣左右為難的境地,若真如此,那還是不要回去的好。

三個月後,李明則帶了丁若妍回京。李明允和林蘭留在了處州。

按照丁憂的規矩,李明允在丁憂期間不能住在家裡,就在墳邊搭一簡易茅屋,曉苫枕磚,每日裡粗茶淡飯。林蘭每隔半月就帶承愉承悅去看他,送些素食、瓜果。李明允則每日練字,日子雖清苦,倒也悠然。

大伯父家的兩個兒媳,先時還隔三差五的來叨擾林蘭,被林蘭冷臉打發了幾次,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