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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以會體諒別人吧?”

“沒錯。我實在不忍看夫差受此之苦。”

“可以。讓夫差在舟山島當百家之長……可是,夫差會接受嗎?”

“這還由得了他嗎?”

“依我看,他是不會接受的。”

結果范蠡猜對了。

越王密使前往傳旨時,夫差稱謝道:

“我已年老體衰,無力為大王效命……不過,這條綬我還是拜領了。”

“綬”是用來系官印的飾帶,一方面代表官職,戰爭時用以權充旗幟。密使帶去的是百家之長的綬,寬約三尺。

拿到綬的夫差對家臣說:“我死後,用這條綬覆蓋我的臉。因為到冥域時,我無顏見伍子胥呀!”

夫差刎頸自盡,吳國滅亡。

這是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的事。

“這個方法是,將韓氏管轄區內的大堰之水,轉個方向,向知氏軍陣地大量放出……”張孟談道。

《春秋戰國——戈馬鐘鼓殺與盟》第三部分(4)

“什麼?”韓康子不覺錯愕地叫了一聲。

因為自己吃過苦,所以很會體諒別人……

范蠡以此批評其主越王勾踐。

這句話看似讚美勾踐,其實不然。

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應該是:可以與之共苦,但不能與之同甘。

夙敵吳國滅亡後,越國可謂雨過天晴,迎接快樂時代。

“大王以後一定會有所變。”范蠡做了這樣的預測。

“此地不宜久留……”他說這句話給自己聽,開始做退隱的打算。

實際上,他也非銷聲匿跡不可。

因為於吳國滅亡之際,他偷偷救出西施,把她藏在自己家裡。他已深深愛上西施,而西施卻向他哭訴:“我不能在越國生活,因為人們會說我是受敵國吳王寵愛的女人。我為越國犧牲自己,這件事情除您以外沒有他人知道,這個地方是容不下我的。”

“好,我們就離開越國吧!”

范蠡遂帶著西施,由海路來到齊國。

到達齊國後,他寫信忠告越國大臣文種——

話說: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乃頸長嘴尖之相。這個相貌的人可以與之共苦,不能與之同甘。你應該及早離開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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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越王勾踐因為疑心而命令文種自殺。

范蠡在齊國海邊多年從事農耕和實業,成為腰纏數十萬金的大富翁。齊人懇求他就宰相職位,而他卻說:“久享尊貴名譽乃不祥之事!”遂將全部財產分給朋友,離此前往一個叫陶的地方。

他又在陶致富,錢財達數億之多。在陶地,他以“陶朱公”自稱,後世中國人因而以“陶朱之富”形容非常富裕的人。

附帶說明一件事,古代中國的算術,使用的是一、十、百、千、萬、億之十進法,所以,“億”指的是“十萬”。後來由於計數能力發達,“萬”和“億”之間隔遂被擴大區隔使用,中間出現十萬、百萬、千萬等單位,以至“萬萬”(即“億”)。因此,在中國古文獻中看到“億”之字眼時,不可當做現在所謂的“億”。

由於范蠡在居住海濱地區期間存錢數十萬金,因此,在陶地賺的數億,應該是指百萬金的程度。

總之,出仕之後成為位極人臣的上將軍、宰相,下野之後成為巨億富翁,而且又得到西施這麼一位美女,范蠡的人生可謂無與倫比。

由於范蠡的一生充滿傳奇色彩,所以,一些人認為范蠡乃是未曾存在的虛構人物。

就算不是純粹虛構的人物,將別人的傳奇事蹟彙集到他的頭上,也是很有可能的。

孔子於吳國滅亡之六年前去世。據說孔子所編的《春秋》中,有吳國滅亡之事的記載,這顯然是一件矛盾的事情。當然,這是為《春秋》做註解的左氏之補筆。

春秋與戰國,以晉之分裂為其分界線。

流浪之公子歸國後建立的超級大國晉,後來於公元前453年分裂為趙、韓、魏三國。這已是吳國滅亡二十年後的事了。

由晉分成的三國,到五十年後的公元前403年,才被周王室正式承認為諸侯。

因此,春秋與戰國之分界,有以晉事實上分裂之年為依據的公元前453年之說,和以正式分裂乃至被承認之年為依據的公元前403年之說兩種。

現在的史界與其採春秋、戰國之分法,毋寧以奴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