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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是想找回那位萬先生來,是不是?我可以告訴你,他還在‘快樂號’上。”

我冷笑道:“這一點不必你來提醒,我也知道,我看到過他,不論他躲得多麼好,我會找他出來的。”

那人搖頭,道:“不,你找不到他,因為他完全變了,變了另一種生活方式。”

我有點不明白那人這樣說是甚麼意思,但是我卻認定了他是在狡辯。是以我立時又道:“而且,我不單要找出萬良生,也要知道你們是甚麼人?”

那兩人的神情,很有點惱怒,這是我第一次在他們兩人的臉上,看到那種發怒的神情,而事實上,他們的惱怒也是很輕微的。

他們中的一個道:“你們最叫人不明白的一點,是根本不讓人一個人,有自願選擇他自己喜歡的生活,而用許多名詞,例如社會、道德等等,去強迫一個人做他不願做的事,過他不願過的日子!”

我呆了一呆,因為那人在忽然之間,對我說起一個很大的大問題來了。這傢伙提出來的問題,是人類所無法解決的一個死結。

我完全明白這傢伙的意思,他話中的“你們的社會、道德等名詞”,是指人類社會中的“社會習俗”、“人為法律”而言的。在“習俗”和“法律”之下,人還剩下多少自由,當真是值得懷疑的事。

然而,人類又豈能不要法律、不要習俗?

當我想到了這一點的時候,我陡地震動了一下!

因為,我感到,他們兩人,對於“法律”和“習俗”的約束,感到如此自然而然的反感。

如果他們是地球人,那麼,自出生以來,就一直受到“習俗”和“法律”的影響,就算對之有反感,也決不可能如此徹底,如此自然。

那麼,他們一定不是地球上的人類!

我怔怔地望著他們,他們也像是感到自己講錯了甚麼似地望著我。

過了好半晌,我才選擇了一個最好的問題來問他們,我這樣問,等於是肯定他們是來自另一個地方的了!

我不問他們是從哪裡來的,我直截了當地問道:“你們那裡是怎麼樣的呢?”

那兩個人其中一個緩緩地道:“每一個人,是他自己,完全不受別人的影響,自己就是自己。”

我緩緩地道:“沒有法律?”

那人道:“如果說法律是防止一些人,侵犯另一些人的話,那麼,在一個自己完全是自己,根本和別人無關的地方,法律又有甚麼用?”

我還沒有出聲,另一個人又道:“而且,所謂法律,保護了一些人利益,是群體社會中的產物,在一個根本沒有社會組織的地方,怎會產生法律!”

我腦中十分紊亂:“我不明白,除非你們不是生物,不然,怎可能每一個個體就是一個個體,不和其它任何個體發生關係!”

那兩個人笑了起來:“當然可以的,事實上,地球上也有很多生物是那樣的!”

我大聲道:“絕對沒有!”

那兩個人中的一個道:“海洋中的大多數貝類生物,就是每一個個體生存的,根本不和其它個體發生關係,從生到死,自己就是自己,沒有社會,沒有法律,沒有任何約束!”

我冷笑了幾聲:“你引用了低等動物,來證明你的理論!”

那人溫和地笑了起來:“動物是無所謂高等和低等的,朋友,生命是平等的,你是人,是生命,貝類生物也是生命。而且,我們觀察的結果,證明貝類的生活,遠比人的生命自在奇*|*書^|^網、輕鬆,我們更有一個極其具體的證據,可以證明”

那人講到這裡,另一個人突然阻止他,道:“夠了,我們答應過萬先生的。”

那人卻搖著頭道:“不要緊,這位先生,也是一位明白道理的人,我相信他不會硬去做違反萬先生自己意願的事情。”

我揮著手:“你們在說甚麼,最好說明白一點,萬先生能幫你們證明甚麼?”

那人道:“那天晚上,在那個荒島上,我們遇到了萬先生,他一個人,很寂寞地坐在沙灘上,望著海水,我們當然談了起來”

那人略停了一停,才又道:“和萬先生交談的內容,和我們剛才所講的差不多。”

我道:“那又怎樣?”

那人道:“萬先生很同意我們的見解,他自我介紹,說他是一個很成功的人物,幾乎擁有世界上的一切,可是就少了一樣!”

我略呆了一呆,萬良生是甚麼人,我在一開始敘述這個故事的時候,已經介紹過了,所以這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