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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已深沉!

第二天一早,當葉雄醒來時,發現黃曼萍已不在床上,顯然是趁他尚在熟睡,就已悄然離去了。

枕邊置著那四千美金,下面壓了張紙條,拿起來一看,上面用口紅寫了幾個字:“好好享受吧!”

葉雄只有苦笑,他身負重任,哪有心情享受?真要不知死活的話,只要有錢,玩女人的地方多的是,燕瘦環肥,要什麼樣的女人都有,哪會看上黃曼萍?

尤其昨夜一場“假戲”,雖然是“真做”,但彼此心裡卻是各懷鬼胎,根本心不在焉,毫無情趣,更談不上享受了!

從昨晚到車上,接獲蕭探長的無線電話通知,得悉小牡丹遇害,匆匆駕車趕赴現場後,葉雄便與警方失去聯絡,無形中已等於“失蹤”。

他必須立即與警方取得聯絡,把昨夜的經過詳細報告,儘快商討對策和部署一切。

於是他拿起了電話,正要撥動號碼盤的時候,忽然問想到了什麼,馬上擱下話筒。設法將電話機底盤啟開,果然不出所料,裡面赫然裝有一具袖珍型竊聽器!

這種電話竊聽器的有效範圍,不能超出一百公尺以外,換句話說,就在這房間的一百公尺之內,必然有人在利用它竊聽。

幸好他忽然想到了這一點,靈機一動,卸開了電話機的底盤,發現這玩意。否則他跟警方一聯絡,馬上暴露了身份,好險!

既然電話機裡都暗藏了竊聽器,那麼他的一舉一動,必然均在嚴密監視之下,這是毫無疑問的。

在這種情形下,他不得不放棄與警方聯絡的念頭,一切都得提高警覺,特別謹慎小心,絕不能露出馬腳。

可是,無論如何,必須使蕭探長知道他目前的處境,否則他這位得力助手的“失蹤”,警方勢必採取行動,很可能展開搜尋。那豈不是不打自招,讓對方疑念叢生,對他的身份發生懷疑?

葉雄最擔心的,是他的車子停在小牡丹住的地方附近,如果被警方發現車在人不見,就會在那一帶搜尋,甚至於明查暗訪,找尋他的下落。

附近最大的目標,便是“黑貓酒吧”。警方要打聽葉雄的行蹤,必然得形容出他的特徵,這一來就糟啦!因此事不宜遲,他趕緊起床,匆匆穿上衣服,連臉都來不及洗一把,就出房來到樓下。

一問帳房,房間錢已付清,不需他破鈔,於是立即離開了“金冠大酒店”。

葉雄僱了街車,匆匆回到民倫洛區,設在華人聚居的貧民區的一間木屋。這裡附近的鄰居,雖然從不跟他打交道,但很多人都認識他葉大雄,是個經常不回來住的“無業遊民”。因此他不怕那秘密組織,派人前來暗查他的身份。

回到木屋裡,各處看了一遍,發現果然已被人潛入搜查過,連木板牆上的一個秘密洞口裡,故意藏的兩包毒品,也沒有逃過對方的搜查,足見派來的是“行家”。

這倒好,由那兩包毒品,便可證明他是不幹好事的。這樣的人,正合那秘密組織的需要!

葉雄立即從視窗向外一張,沒有發現附近有形跡可疑的人物,這才閂好門。取出半包香菸,將香菸全部倒在桌上,抽出裡面包裝的錫紙,在附著的那面薄紙上,找來支筆以細小的字把自己目前的處境,和昨夜的一切經過,簡單扼要地寫在上面。並且特別強調,他準備單槍匹馬混進那秘密組織,瞭解了內部情況,再與警方聯絡,謀求一網打盡的對策。所以希望他的行動完全獨立,勿須派人協助或跟蹤,以免被對方發覺,反而弄巧成拙,使前功盡棄。

寫完之後,他又仔細看了一遍,然後把煙盒恢復原狀,裡面只留一支香菸,帶在了身上。準備找到適當的機會,設法經過警方人員的手,使它能傳遞給蕭探長。

於是,他走出了木屋,將門鎖上,匆匆離開民倫洛區,僱車前往碼頭。

一路上,他果然發現有部摩托車,在後面緊緊尾隨,顯然是奉命跟蹤,監視他一舉一動的。

葉雄不能去任何地方,唯一不致被懷疑的去處,只有“黑貓酒吧”!

但一般酒吧,均是下午以後才開始營業,這時候大概都還高臥未起呢。

來到“黑貓酒吧”,只見冷冷清清,裡面一片凌亂,尚未經過收拾,也沒見一個人影。

葉雄的眼光忽然注視到酒臺上,發現那具電話已被砸毀,使他不禁暗覺詫異,既然這具電話不能使用,昨晚黃曼萍是怎樣跟對方聯絡呢?

念猶未了,忽見一個睡眼惺鬆,頭未梳臉沒洗,衣衫不整的吧娘從裡面走出來。乍見葉雄站在那裡,不由微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