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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頭把李明亮的啤酒倒滿,然後用牙又開了一瓶。

“操,他現在人多,你說咋辦。”

“幹他個狗,狗日”二拐說。

“我日,我睡了,昨天晚上疼了一晚上,等明天我們想想看怎麼收拾他。”李明亮翻到床裡面呼呼大睡。

沒過幾天道上就傳開了,孫勇的兄弟讓張四寶打了,有人說孫勇現在完了,體育場這邊遲早是張四寶的地方,以後城北的大哥搞不好就是張四寶。

還有人是想看熱鬧,說孫勇哪有那麼面,現在他的人都在外地潛逃,等孫勇回來那就有好戲看了。

九十年代初,B市還沒有什麼繁華的娛樂場所,所以很多混混平時也就喝喝酒去舞廳玩玩。當時體育場邊的道上人經常玩的舞廳叫紅粉佳人,舞廳不大,但裡面暗娼雲集。這個舞廳也是魏老六的地盤,他和舞廳差不多所有的暗娼都上過床。

這裡解釋一下暗娼這一行。九十年代初還沒有出現那種政府官員介入的夜總會,嫖娼賣淫主要還是以暗娼形式出現。一般都是舞廳裡面陪客人跳舞,跳完了覺得合適就談談價錢,然後暗娼帶到租住的小房子裡面賣淫。

暗娼一般都是外地的,本地人就算想賣淫也不會在本地賣,都是去外地。這個行業不能在自己家鄉幹。

但暗娼一旦遇到嫖完了不給錢的就很麻煩,這時候魏老六就出面。另外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經常也有抓嫖的任務,那就找幾個暗娼和嫖客充數。一般熟悉的老嫖客沒事,要是不熟悉的新嫖客,那就點給公安,然後公安把嫖客抓到分局,視其收入罰一筆罰款。暗娼也要罰款,但這個錢可以當時不用給,事後補上。被抓住的暗娼一般也沒事,拘留所裡坐十幾天床板就出來了。

魏老六按照每個房子一次賣淫抽二十的標準收錢。當時這個行業利潤不高,但九十年代中期夜總會和歌廳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