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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0部分

垃圾車碾過路面時的吱吱嘎嘎聲,警車的警報器聲,還有人們的喊叫聲、口哨聲。整個城市都充滿著生機和噪音。榮少亨沒想到倫敦的夜晚也這麼的喧鬧多彩。

榮少亨端著酒杯,朝陽臺外面望去。現在已是午夜,但街道上還是車水馬龍。城市在他周圍聳立,像一片摩天大樓組成的叢林,汽車和黃色計程車則像密密麻麻的昆蟲,在叢林的地面爬行。俯瞰大地芸芸眾生,此時竟有一種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豪情。但在這萬丈紅塵,真正能做到小天下的又有幾人?!

“看什麼呢?是不是瞄中了哪個洋妞?”胖子也見樣學樣的端了一杯威士忌出來。

“我哪有你那麼猥瑣,我在看風景!”

“風景?那有什麼好看的!一樣的高樓,一樣的車水馬龍,一樣的月亮,一樣的威士忌!”胖子輕輕地呷了一口,“不過心情真的很好呵!一直以來都忙著拍戲,很少能出來活動一下。感覺自己又重生了一樣!”

“是啊,有時候真覺得自己像是一臺工作機器,如今能夠來到倫敦,也算是享受一下生活啦!”榮少亨伏在欄杆上輕笑道。

“你還好意思說,怎麼說你之前也度了蜜月,還休息了一個月,我呢,卻在香港忙動忙西,像工作機器的是我才對!”

“呵呵,你只要結婚我也批一個月的假期給你,你想去哪裡都可以!”

“我才不傻呢!”胖子白了榮少亨一眼,“為了一個月的假期,葬送我美妙的單身生活,然後跳進那愛情的墳墓,做超級無敵活死人,美其名曰可以一起修煉《玉女心經》,實際上卻是在間接修煉《葵花寶典》!先是除了自己的老婆,不能動其他的女人,到了最後估計乏味的連自己當老婆都動不了!所以說,你看我像那樣傻的人嗎?”

榮少亨挑挑眉毛,“你不願意結婚,可黎姿怎麼辦?”

“她?”胖子聳聳肩,“說句實話,我覺得自己挺對不起她的,不是我不喜歡她,而是我這個人很花心,身邊少不了女人。我真怕有一天她不能忍受我這樣的毛病!”

榮少亨本想勸胖子以後在這方面收斂一點,不要太濫情,可是想到自己還不如胖子,也就收聲了。過了一會兒問道:“對了,你說我們這一次來英國也不能空手而回,這邊有什麼好東西沒有?”

“有啊,這邊的好東西可多啦,比如倫敦大教堂,莎士比亞劇院,還有大偵探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

“是啊,他就住在倫敦市貝克街221B!”胖子一本正經道。

“得了吧,那是個虛構的人物!”榮少亨笑道。

“呵呵,你這話可別對這些倫敦人說,當心他們往你臉上吐唾沫!”胖子提醒道,“因為在大多數的英國人心目中,福爾摩斯是真實存在的,他就是他們的英雄,倫敦的守護神!”

的確如此,作為世界三大知名人物之一,福爾摩斯早已經與米老鼠和聖誕老人齊名。

毋庸置疑,福爾摩斯已經成了名偵探的代名詞。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好多人更將福爾摩斯當成了聰明人的代名詞。於是現在坦白的說福爾摩斯已經成了一種符號,一種象徵智慧的符號。

福爾摩斯的影響力到底有多大?這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回答的問題,因為實在太驚人了,有多少人是從福爾摩斯開始喜歡偵探小說,有多少作家因為讀了福爾摩斯的作品而走上偵探小說的創作之路?這些都是無法統計也無法估量的。這不僅是因為柯南道爾這一系列作品成書得早,風行久遠;更重要的是,那麼多的大小案件,鮮少有不成功或太牽強的設計,反倒是有很多的創意成為後世模仿的物件。尤其是福爾摩斯與華生的搭檔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有極其深遠的影響。

一套《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更是被推理迷們稱為推理小說中的《聖經》,是每一個推理迷必備的案頭書籍。從《血字的研究》誕生到現在的一百多年間,福爾摩斯打遍天下無敵手,影響力早已越過推理一隅,成為人們心中神探的代名詞。因而《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書籍。

福爾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書問世100年後,英國皇室決定授予小說同名主人公大偵探福爾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條件是苛刻而嚴肅的,而次卻破天荒授給一個書上的虛構人物。可見,福爾摩斯早已經成了英國人生活中“真實存在”的人物。

實際上,榮少亨是不怎麼喜歡看偵探小說的,他覺得看那種說太費勁,沒有快感,沒有看武俠小說來的爽快。沒辦法,他就是那種不上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