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少亨站在陽臺上,端著紅酒,儀態悠閒,對月而笑。
第400章 老虎雖老,雄風猶在
時間匆匆,馬上就到了1986年的3月份。就在榮少亨歇力打造經典影片《喋血雙雄》的時候,整個香港媒體卻在為一件事沸沸揚揚,這件事情就是邵大亨的侄子邵仲康涉嫌殺人事件。
被害人恆升國際的總經理鄭坤,背景複雜,他乃是臺灣竹聯幫陳啟禮,派到香港洗黑錢的重要人員,卻在碼頭被人殺死。作為當事人邵仲康出現在案發地點,殺人兇器匕首,殺人動機皮箱裡面的現金,全部在現場被發現,並且上面都有邵仲康的指紋,因此邵仲康被警方指正為兇手,羈押在監。
後來邵大亨高薪聘請香港有名的皇家大律師劉大狀,動用一切人際關係,用高額的保釋金將邵仲康寶保釋了出來。
根據香港法律,保釋期間被保人不得犯新罪,不得影響證人、串供或妨礙本案和其他案件的審判,保釋期滿後要自動歸押。另外,因為邵仲康一案,案情嚴重,因此需交出護照。保釋期間每星期一下午都要到九龍警署報到一次。
據悉,為了保釋邵仲康,邵大亨動用了將近300萬的鉅額資金,創造了香港保釋金最高的一起案件。
自從去年的七月份到現在,保釋期已經從原先的三個月,延長到了六個月,在保釋期間,為了給自己的侄子減壓,邵大亨一方面不斷地向香港當地的慈善機構捐款,一方面帶著侄子出席各種型別的慈善募捐活動,其意義很明顯,在幫侄子塑造健康的形象,博得社會各界的同情。
但時間必定會向前,根據相關規定,這起案件馬上就要被提起訴訟,如果到時候還沒有新的證據能夠為邵仲康洗脫罪名,法庭上邵仲康將會面臨涉嫌故意殺人,被指控為謀殺罪成立,可能面臨著終身監禁的重刑。
眼看時間緊迫。
原本對自己的伯父邵大亨還充滿信心的邵仲康快要發瘋了。無數次夢到冰冷的鐵窗,獰笑的犯人,又無數次在噩夢中驚醒,大汗淋淋,彷彿死去幾回一樣……
在這樣堪稱折磨的最後時刻,邵仲康覺得也許只有醉生夢死的生活才能麻痺自己的害怕,麻痺自己的膽怯,讓自己不至於倒下。
灣仔紅玫瑰歌舞廳。
紅燈閃爍著奪目的光彩,晃的人眼花繚亂。舞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