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官老爺就免於一死了。
官老爺們的紙和筆,是用來記錄上級領導的最高指示的。
當我和大官兒站在眾人面前的時候,大官兒臉上的笑容比花還要好看。當我獨自去找大官兒的時候,大官兒的秘書會威嚴的吼上一聲:“一邊待著去!”
人會造人,人會殺人,人不會救人。
上帝不在天堂,上帝在每個人的心裡,每個人都是上帝。同樣,撒旦也是這樣。
現實就是明天的歷史,但是昨天的歷史偏偏不是現實。
和尚不食人間煙火,但是和尚屙的屎和放的屁卻和食人間煙火的俗人一樣,這讓俗人們不可思議。
一個杯子是可以無數次的往裡面倒水的,只到這個杯子破了。
人們在上下樓梯的時候,比走在平路上平靜,這就是人們在自作聰明。
太陽是人類慾望的幫兇。
名人之所以是名人,就是因為其站的高,吼放的響,一鳴驚人就是這樣說的。
寫東西的人之所以給自己起個筆名,目的是為了更好的說話,戴上面具說話或者是摘了面具說話。
當城市骯髒的時候,農村人是親人,當城市乾淨的時候,農村人是仇人。
雨終於下了,乾旱緩解了,但是莊稼卻死了,因為下的是酸雨。
我們仇富,其實我們更仇制度。
文憑就是銀行卡。
豬是讓人吃的,不是讓人養的。
照片是活的,它活在相框的映襯下,人臉是死的,他死在寒酸的衣服下。
夜色下,人們把面具摘了。
顯規則制約人,潛規則玩弄人。制約是合法的,玩弄則是非法的。
大水下來的時候只會去堵,卻不知道水會越聚越多。
人活著唯一的目的就是在思考如何面對死亡。
人們對我們政府的態度就是,抱著幻想意淫。其實是已經改變了。
我們無法迴避的東西卻是在永遠迴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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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娛樂場所強姦不算強姦
現在,在家人陪伴下的鄧玉嬌,可能不知道自己已經成了神經病,因為官方的鑑定說她精神有問題,如果真是這樣,那她怎會知道官方把她說成是精神病呢?
首先,我們不得不非常遺憾的承認,我們的政府在恣意縱容著賣淫嫖娼和*的行為,用文明的詞來說,娛樂場所裡就存在這兩類現象,不過到底是賣淫嫖娼多還是*多,這個我就不得而知了,這是我們得首先理清楚的一點。但是我們再看看我們的法律,它是怎麼規定的,很明顯,法律成了一紙空文。
既然成了這樣的了,我們的鄧貴大好同志當然是可以堂而皇之的進出那樣的一類場所了。
在酒精的作用下,*中燒的鄧貴大瞄準了鄧玉嬌,不過鄧玉嬌明顯是我前面提到的後一類的女子,為了保護自己的貞操,鄧玉嬌舉起了水果刀。鄧貴大一命嗚呼,身旁的那個爺們兒也被刺傷。事情當然要發生改變,明擺著的*未遂和正當防衛,變成了故意傷害,雖然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在量刑上不同,但是我不知道這兩者之間到底有多大本質的差別。鄧玉嬌一下子從受害者變成了殺人者。
鄧玉嬌要面臨被判刑的風險,但是誰都能看出來,她是完全不應該判刑的,鄧貴大的行為就是*裸的*。但是我們的政府不承認,就像我前面說的,在娛樂場所*不是*。如果被*者反抗,那就是被*者有罪。這無疑就是政府在暗示,凡是所有在娛樂場所工作的女性,都是可以玩弄的,如果女性不反抗什麼也不說,但是如果碰上反抗的女性,把那女的*了沒事。如果女性過度反抗造成客人受傷,那女性還得承擔責任。
鄧玉嬌的這個案子,明顯的就是這種情況。我們大眾還能有什麼可說的,我們大眾還有什麼可做的,畢竟這是我們一個大國作出的一個莊嚴的決定。我現在才忽然明白為何潛規則在中國盛行了,連國家都可以有這樣的“在娛樂場所*不算*”的不成文的規定,那底下我們這些草民制定一些潛規則也是可以的了。
不過大眾們依然是群情激奮,我們大眾雖然不能作出什麼實質性的行動,但是唾沫多了也能淹死人,我們的大官們當然明白這個道理。
所以大官們在處理鄧玉嬌這個案子的時候,是超乎尋常的小心謹慎,生怕哪一點做錯了而被我們的大眾淹死。
我們必須得看清這一點,我們的政府部門在骨子裡是認定鄧玉嬌是有罪的,但是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