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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什麼事,也大為震驚。沈兵跳將起來。“他在哪兒,在哪兒……”

吳志深還算沉得住氣,掏出自己新買的手機,按了幾個號:“斌良,快,看看人傳呼上顯示的什麼號碼……”聽完後,又迅速按了三個號碼:“喂,114嗎?我問一下這個號碼是哪兒的電話……?”

很快,114告之,這個電話就是江川縣的電話,是一個街頭的磁卡電話。經過仔細瞭解,這個電話的位置距離李斌良接電話的地方連一百米都不到。

看來,殺手在打電話時,眼睛就在看著他們。

這說明,李斌良的感覺並沒有錯。

三人飛快趕到那個電話亭,此時,打電話的是一個不到十五歲的小姑娘,那個陰沉的聲音早就不知哪裡去了,附近打聽了一下,沒人能提供有用的東西。

李斌良知道,無論是誰,都很難在短時間內查出打電話的人。殺手既然敢於這麼幹,肯定有恃無恐。

不過,殺手既然出現在這裡,並且在電話裡威脅自己離開這裡,就說明此行有礙於兇手,也說明,兇手可能就是這裡的人。

然而,當他們找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時,當地同行並不同意這種分析。他們說,多年來,江川從未發生過什麼一刀斃命的殺手案。

那麼,他是外來的?是隨自己一行來這裡的?那他又為什麼要和自己通話?

當地同行除了表示今後在工作中留意,其它的愛莫能助。調查很難繼續進行,最後,李斌良只能表示感謝,叮囑其注意同類案件線索,就果斷決定返回。

“回去?”吳志深有點不解了:“殺手可在這裡呀,咱們怎麼能這麼就回去?我看,應該通知局裡,多派些人來……”

可是,李斌良堅持要回去。吳志深終於反應過來:“啊,對,對,殺手他可能並不在這裡,而是故意轉移咱們的視線,讓咱們留在這裡……對,咱們馬上回去!”

李斌良很滿意吳志深的頭腦,他往往能和自己想到一起,即使慢一點,最後也能想到一起來。

沈兵也從二人的話中明白了咋回事。當刑警的,沒腦瓜兒慢的。

當晚,他們登上了返回的火車。這時,李斌良感到那雙眼睛消失了。可是,他仍然難以安心。殺手居然知道自己的傳呼號碼,而自己的傳呼機是到刑警大隊之後,妻子以本人的名義為他購置的,因此,在電信部門是查不出來的,只有本隊的弟兄和幾個局領導知道。

內奸!

李斌良再次想到這個詞。

憤怒使他的手臂又一陣發抖。

第二天一早,他們下了火車。

但,這不是終點,而是那個換車的車站,這個地方叫金嶺。他們下車後直奔站前派出所。

李斌良的猜想是:調查已經證明林平安和吳軍一起上了火車,這是肯定的,林平安晚回家三天也是事實。那麼,他們是在哪裡分開的呢?只能是在中途換車的時候。也就是說,林平安在這裡下了火車,突然遇到了什麼事情,留了下來,只有吳軍一人返回家中。

如果真是換車,林平安就不可能走得離車站太遠,他遇到什麼事情,也只能在車站附近遇到。

為此,李斌良決定先到站前派出所瞭解情況。

派出所的兩個民警卻無論如何也記不起李斌良瞭解的日子發生了什麼事。他們查了記事本,那上邊記了幾件事,卻沒有關於林平安的一個字。

後來,進來一個老民警,他正好那天當班。他撓著腦袋想了又想才說:“好象是有個旅客到派出所,對,是個男的,三十多歲……可他為什麼事來著?好象是找人……對,是找人!”

“找誰?”

“記不清了。”老民警說:“他好象說是碰見什麼熟人了,又找不到了!”

再也問不出別的來了。

可這也是收穫。李斌良感到欣慰的是,自己的感覺沒有錯:林平安確實在這裡遇到了什麼人,後來這個人不見了,他就跑到派出所來找,後來,他一直找了三天,三天後一返回,就被殺死。

李斌良、吳志深、李兵也在這裡呆了三天,他們去了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去了幾個城鎮派出所,也幾乎走遍了全縣的旅店。雁過留聲,就在第三天,他們在一家小旅店發現了登記簿上有林平安的名字,他在這裡住了兩夜。可是,向老闆和服務員瞭解情況,因為來往的旅客多,他們只能記住當時是有這麼個人住過,服務員經再三啟發,也只能說出這個人好象跟她打聽過一個人,可名字還忘記了。

儘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