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希望兒子你在當擺一場結婚酒。你岳父岳母養大一個孩子也不容易,也算讓他們知道女兒嫁給了誰,有了著落。辦了結婚證,你們當天就可以到當計生委哪裡領取生育證,這樣一來,如果將來你們有了孩子,就可以入戶口了。等你領完了證明,過半年或者幾個月的,你們就去原來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反正現在結婚離婚的人多,誰也不說什麼,外人也不知道。這樣你又恢復了單身的身份,然後跟妮妍去她老家登記結婚……如此類推,你就她們在一起,也算名正言順,再不濟,人家居委會來調查的人口的時候,你都可以說,這是我的前妻!”
凌軒聽了覃志紅的話,恍然大悟,實在不失為一個絕好的辦法。但是這個辦法裡還有一個巨大的漏洞,萬一自己跟其中一個登記了,她不願意去離婚,那帶來的問題就會是無窮的。幸好,現在居住在自己家裡的女人中,還沒有誰敢不從自己的。看來老媽的主意是絕對行得通,尤其是對待自己將來一大群岳父岳母方面也是一個交待。總不能跟自己的岳父岳母說,你的女兒是我的二奶三奶吧!到時離婚了,只要不告訴老人家,除非他們是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要不誰會知道?
“媽。你的辦法實在太好了!”凌軒大呼的道。的確想到自己可以跟諸女一一登記,可能就是幾個月的一紙婚姻,但是那也代表了明媒正娶,合法夫妻。現在結婚登記,當天結婚,當天就離婚的情況都有,誰還在乎你結了幾次婚。
覃志紅道:“知道媽的好了吧?那你現在還不回來見見我!”
凌軒道:“媽,我現在上班不能離開,反正我有車了,以後想看你還不是一個小時的車程問題?”
覃志紅道:“你忙我就不打擾了。我還是那句話,如果工作累,又賺不了幾個錢,就回來吧,反正現在我們家又不缺錢花。”
凌軒道:“我還不是響應爸的號召,自力更生,豐衣足食嘛!再說了,你們總不能養兒子一輩子吧?何況你們想這樣,我還不幹呢!男子漢大丈夫,頂天立……”
“好了兒子,一說你啊,就是一大堆的道理!”覃志紅道:“你的脾氣就跟你老爸一副德性。”
凌軒道:“剛才中午我出去的時候,已經兌獎了,還把四萬塊的零頭捐獻給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