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就這樣,湯米帶著我們一路殺至紐約最豪華的第五大道,從街頭開始就對各種各樣的衣服進行了大掃蕩,什麼西服、休閒服,街頭裝,運動裝等等,這些五花八門、款式各異的服裝統統被我們納入了口袋中。
有時候男人瘋狂購起物來,那幹勁絕對比女人足。其實我知道湯姆他們答應如此大出血地購物,想必是想再被人在大街上人給認出來“圍攻”吧,他們還真是精力旺盛啊。以後當他們真正融入到了明星生活當中,便會慢慢地討厭這種在大街上被人認出的感覺了,完全是沒有任何隱私可言。
不過今天真的是大大地滿足了他們的虛榮心,我們剛一上街,便立即被人給認出來了。當然大多數是女孩子。雖然湯姆他們一個個臉上都是酷酷的,但是我能明顯感覺到他們內心的喜悅。不過直到現在,他們好像都還沒有練習過簽名,要知道一般明星籤自己的名字是屬於通常意義上的“外星文字”,是正常人都看不懂的那種。我們的成名幾乎是火箭似的,他們幾乎都還沒有這方面的準備。
相比之下,我則要顯得老練多了,畢竟我曾經在香港接受過這方面的專門訓練,因此當我龍飛鳳舞的簽名出現在FANS面前的時候,立刻引來了一片驚歎的聲音,大家看我的神情也更多了幾分仰慕之意,讓湯姆他們吃味不已。
第一百一十二章 煩惱(三)
整個採購終於完成了,房車直接把我們拉到了酒店裡。
當我們走進公司為我們預定的客房的時候,這才細數一下今天購買的衣服。
哇靠,每個人足足有好幾十套,而且一共花費了我們五十多萬美元,真真正正的大出血啊。天啊!只是買衣服就需要花這麼多錢,日後居家出行,那花費的豈不是天文數字?這時,我突然想起了梅爾吉布森的電影《危險人物》裡的一個黑幫老大,一套西服需要七八萬美元的時候才略微鬆了一口氣,相比之下,今天還算是節約的。
在香港的時候,我的穿著幾乎少得可憐,其一是我沒有太多時間購物,其二是勤儉節約,想為自己存一部分錢。在我的記憶當中,我最貴的一套衣服也只是那一套與阿湯哥款式一樣的衣服。
現在看來,美國這些超級明星的生活真的是用金錢堆砌起來的,我們每人平均花費了十多萬美元,就只是購買衣服而已,而且湯米還對我們說這些服裝還不是最好的。聽他說明後,我幾乎呆住了。天啦!最好的衣服既然要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一套,簡直就是比汽車還貴啊!
我現在終於知道了什麼叫做奢侈,什麼叫做腐朽糜爛,還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我便用去了近十一萬美元,換算成人民幣,將近一百萬的樣子。我一天便用了一個普通中國人一輩子畢生所創造出來的財富,看來我們這些少數群體的消費力還真的是驚人啊。
不過做什麼事都必須付出代價,今天的付出,是為了明天取得更加豐厚的回報。為了迎合美國FANS的視覺審美需要,必要的支出是必須的,嘿嘿,到我真正成名的時候,讓你們這些美國佬完完全全吐出來。
這時湯米鄭重其事地告誡我們,每一套衣服只能在公眾面前穿一次,然後便將它永存箱底,這才是一個偶像巨星必須具有的風範。
不過我心裡早有打算,在時機成熟的時候,我會把這些衣服拿出來拍賣,嘿嘿,那可是一筆相當不菲的財富。當然,這要在我們累積了相當的人氣和FANS群體之後才可以這麼做。我可不會無償地捐獻出來拍賣便宜別人,當然是要拼命賺這些老美的錢,畢竟我這也算是變相地創匯吧。不過說句實在話,穿過的衣服都可以高價賣給別人,這也是當明星的一種好處吧。如果普通人這麼做,別人不把你當瘋子我給你姓。
湯米告訴我們這幾天需要好好在酒店待著,沒事別到處亂跑。他會再派一個人來教導我們需要掌握的內容,具體來說就是如何面對媒體,當然還可以為我們設計出一手漂亮的簽名。唉,又是“學習”,還以為能暫時有點休息的時間呢,沒想到還是逃脫不了苦難。
接下來便是一週煩悶的“學習”時間了。
這段時間,我們學會了如何在新聞釋出會還有宣傳的記者招待會上處理與媒體的關係,還有如何巧妙回答記者所提出的刻薄的問題,如何面對電視節目主持人的刻意刁難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教我們的是我們公司的宣傳部經理斯蒂文森,我懷疑他以前曾經當過記者,否則不會一切都說得頭頭是道。
當然我們最感興趣的是學習一手漂亮的簽名,為此斯蒂文森專門請公司的專家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