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叫他們幾個是“死黨”呢,在“有難同當”的大旗下,每個人均大大地出了筆血。
本來他們打算為了節約成本,僅僅想用玫瑰花瓣做成一個心形的,可是由於夜晚的能視度太低,還有那該死的海風一直吹著,似乎一點也沒有停下的意思,因此不得已買了大量的玫瑰。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實在是比較誇張,再說他們口袋裡也沒有那麼多錢用來消耗,但兩三百朵的數目是有的。中間夾雜著玫瑰花瓣,看起來還真像那麼回事。但要命的是,一向呆頭呆腦的弗林斯竟然要在一百個蠟燭(這是我的意思,一百個蠟燭代表著白頭到老)上分別刻上英文和中文的兩種字型“我愛你”,這耗費了大家大部分的精力。他本來是還想把德文也刻上去的,無奈眾人用血紅的眼睛看著他,他這才惺惺地作罷。
除了這些外,他們還要隨時注意周圍的環境,擔心別人打電話報警說他們想燒房子而招來警察的干擾。
我躲在路口的車子上,用手機和他們一直聯絡著,統籌指揮著整個行動。當然一旦有警察來這裡也方便用電話通知他們,讓他們好提早閃人。不過如果連警察都驚動了,當然就顧不上那個痴情種子弗林斯了。看來愛情的魔力還真不小啊,連弗林斯這樣一個榆木腦袋居然都為此深深入迷。
本來我大可沒有必要為他們的事操這麼大的心,原因只因為一個:由於找不到好的練歌的地方,我只好安排他們在他們那骯髒的住所內獨自練習了一下。我當仁不讓地成為了他們的“老師”,陪著他們一起練習。結果讓我很吃驚,他們的四個人的聲音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