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很準的,在我流星般的攻擊下,幾乎是百發百中,不過這時候沒有讓我做投棒球的姿勢,唯一有點美中不足。
我就勢把刀扔向正對我面前的那個人,他一驚身子一閃,我等的就是這個時機,用我百米的衝剌速度衝向中間那人,凌空飛踢,那人應聲飛向了一旁的噴泉池裡,成為了落湯雞。
旁邊三人也算是“久經殺場”了,不過今天的意外他們可能還從來沒碰到過,不過很快清醒過來,現在已經勢成騎虎,即使立刻罷手眼前的年輕人也不會放過他們,於是三人繼續向我衝來,但是他們忘記了一件事:在打架的時候反應速度和力量決定了勝負。
第六十四章 第一部電影(二)
很不幸地告訴你們,這三樣東西我都兼備。在直面最到達我面前的某位仁兄時,我使出了李英傑在《精武英雄》中的側踢。雖然這個動作源自日本,但只要實際好用就行了,總不能讓我扎著馬步來踢他吧,要知道這個動作我可是練了足足三個月力量速度和精確度都配合得天衣無縫。
一腳正中把心,“呼呼呼”破空聲中,可憐啊,此君身軀飛出10米開外,落在了由植物攀援所形成的涼棚架上,發出巨大的聲響,然後“砰”的一聲,整個架子都跨了下來,於是禍不單行,此君又與地面來了個親密接觸。
由於速度太快了,左右兩旁的金毛仔居然一時間反應不過來,拿著刀站在那裡發怔。
我自然不會放過這麼好的機會,我的拳腳已無情地揮向他們。當然是假動作,我可不會傻到用手去和西瓜刀拼,我又不是囂張得紅內褲外穿的超人先生,也不是有N多種實用工具榜身的蝙蝠俠更不是手裡發出強力粘人絲線的蜘蛛俠。
我只是用了讓他們最感意外的一招:我一腳用力地踩向右邊那個金毛仔的腳,全身的力量都凝聚在這一點上。可惜想像此次的打擊對面前這位是多麼沉重,要知道全身的重量都是由腳來支撐,一旦受到攻擊,不倒才奇怪了。
結果和我預料的相差無幾,他痛苦地彎下身子想抱住腳,只不過我的另一隻腳已經抬了起來,重重地招呼了他的下巴。
“碰”的一聲又躺下一個,我轉過身看看那個已經徹底驚呆,愣在那裡一動也不動的半金毛(頭髮只染了前面一半的)。
看見我的目光瞟向他,嚇得他渾身發軟,拿著西瓜刀的手也不停地顫抖著。我用輕蔑地眼光看著他,意思簡單明瞭:沒用的東西,還是回家喝奶去吧!虧你還是出來混的,簡直丟臉丟到家了。
我停了下來,整理了一下衣服,讓我意外的是,他居然還是愣在哪裡,沒有趁機偷襲。也許這傢伙被嚇傻了吧!
我左手伸出去,但沒有伸出中指,比出那國際通用的手勢。只是手掌反轉四隻手指由
平至上彎轉著,示意叫他來啊,怎麼了?沒膽了吧。
可能是背水一戰,又或者是男人的自尊心使他不甘這樣被我“侮辱”,右手舉起刀,臉上的青筋盡露,大喊一聲,就向我揮刀砍了過來。唉難聽啊!比玻璃摩擦發出的“咯吱”聲還更難聽,這下不打你真對不起我的耳朵。
我轉身躲過了他的“大刀”,別以為有絕對的優勢我便可以輕敵。總不能我用肉身來擋他一刀然後再還手將他打趴下吧,這種英雄式的動作我是不會做的。想來這種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蠢事有腦子的人都不會去做吧,除非他是傻子!
在他還沒有轉身之前,我一拳正中他手上的麻筋。他渾身一震,刀立刻掉了下來。
這時他的背上冒出了大量的冷汗,心頭現在有一千個後悔,上萬個自責,十萬個為什麼,滿腦子都在問自己為什麼不逃跑居然還想逞英雄。況且自己並不是什麼英雄自己僅僅是個小角色啊。
我心情正不好,打人出氣實在太好不過了。而且像這種無緣無故就拿刀砍人的小混混不打白不打,打死一個少一個,社會才得以清靜,人們的生活安全才有保障。看看,我是做了一件多大的好事啊。
說服了自己後,我下手就更狠了,一腳踏向他的膝蓋骨,於是此君單腳跪地,被我擺成了一副認罪的樣子。我抓著他的右手順勢反向揪動,又是一聲“啊”的痛叫聲伴隨著骨頭斷裂的聲音。當我還想再反向揪動的時候,聽見後面大聲叫著:“停,停,別打了,這是拍戲,他們是臨時演員。”
我環視四周看了看,只見幾個人從我身後向我跑來。
“拍戲!?”這是怎麼回事?我頭都大了。看看地上躺著的那六個人,包括先前被淋得滿頭滿腦的煲湯仔,他們正在婉轉呻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