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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部分

?”

雨珠勉強一笑道:“剛在院裡看見一隻耗子,嚇了我一跳。”

雲珠也是怕這些動物之人,忙道:“這會秋末冬初,想來耗子要準備過冬的儲備,也就越發猖狂了,一會我去捉二隻貓關在院裡,驅一下耗子。”說罷出了四院,先請守院門的婆子去找些貓來驅老鼠,再取了百文錢準備一會完成夫人安排下來的事情,去找朝霞的哥嫂。

雲珠拿了錢匆匆由院裡小徑中過,正好迎面而來二房朝雲如夫人的女使阿珠,二人禮貌地叉手行禮以後。便擦肩而過。

阿珠也不停下步子,回了屋小聲對朝雲如夫人道:“雲珠已去找朝霞的哥哥。”

朝雲一口石頭總算放下一半,自語道:“朝霞我們姐妹一場,我這做姐姐能為你做的也只有這些了。”

阿珠已是見著這些日子朝雲的辛苦,便勸說道:“娘子,如今朝霞姐的事你也算盡心盡力,就算再有甚事發生,也不是你能左右的,還是想開一些。再說如今二姐就要出嫁,你且還是將心思用在這上邊,二姐與你已陌生了許多,這次正好借她出嫁前,二母女修復關係才是。”

朝雲如夫人苦笑道:“不說她的婚事倒也罷了,說到她我就愁死了,為了嫁妝,她倒捨得嫁給劉家,可悲我這做母親的,既慶幸她能得豐厚的嫁妝出嫁,又心痛女兒嫁給個半死人,罷了,這些事還是不要想才是,如今木已成舟,只奢望那劉家的衙內能突然神奇地恢復健康。”

說罷她從盒裡取了幾串錢交給阿珠道:“朝霞的事很順利也是要謝雲珠的暗助,這是送她的禮錢。還有待朝霞被送出院,想來她家的哥嫂也不會照顧她,你且幫我將她送到庵裡請比丘尼照顧。”

阿珠點了點頭便下去。這會朝雲閉著眼,半躺在床上,“朝霞你裝瘋的日子快要到盡頭了,只望你離開王家就不要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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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菱見著那四院的婆子離開就再沒來過。便知道要桃紅的事已休,心裡鬆了一口氣。

想著好事要趁早,當天就讓人將要此事透露給阿中,當阿中知道子菱為他選了一位極美貌能幹的娘子,自是就得合不攏嘴,絲毫不耽擱時間,馬上就請來媒婆上桃紅家提親。雖說如今二人都是下人身份,但婚事之禮卻也不能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少一不可。

子菱得知阿中已去提親,便順便放了桃紅一月假,讓她回了家,準備婚事。

因桃紅從小跟在養母身邊,自是要回家也是養母家,養母雖知是桃紅的女主人備下的婚事,卻瞧不起阿中的家世和身份,自是言語之中多有挑釁和阻攔。

而桃紅卻是鐵了心要嫁,她從小便知道養母是將她當成搖錢樹來看待,一旦王家十年賣身契到期,養母必會將再賣自己一次,到時已不是年少美貌的她還不知會落得如何的下場,還不如藉著這個契機。在主人做靠山的情況下,違了母親的意,嫁個自己願嫁的人,從此以後有了夫家的她就再不會受養母的擺佈。

可桃紅的養母怎會輕易將女兒出嫁,便任憑桃紅折騰,卻自始自終不遞出給媒婆的草帖子。

桃紅見養母執意而為,明面上表示順從,但暗地裡卻偷偷翻出養母的私印,自做一張草帖子蓋了私印交給媒婆。

見著媒婆帶走自己的草帖子,桃紅被冷風一吹,終於冷靜了下來。第二天一早就回了王家,哭著央求娘子幫著主持她的婚事,“我的母親養我不過為了求財,斷不會同意我嫁給別人,還請娘子幫我做這主。”

子菱聽了卻有些遲疑,雖說自己如今是桃紅的主人,但卻依然不能替代父母的權利。

潤玉如今知道桃紅的事,見著娘子為難,便道:“其實娘子不必為難,雖說桃紅的婚事本應該由父母做主,但娘子為她做主也是依律法可為的。”

子菱有些好奇,“這是為何?”

潤玉細述道:“前幾年我便聽說這樣一件案子,有一名男子因怒毆殺做別人女使的妻子,而在當時官府最初以十惡罪中的故殺罪判刑,最後有人提出了異議,就重新改判為凡人鬥殺罪。聽人解釋,原來在這件案子上報朝庭之後,就被評了法重情理輕,最後處置是依律夫妻名分讓位於主僕名分,其意就是主僕之名存在時,夫妻之分就因此暫絕斷,所以丈夫殺妻,在妻有主人的情況下,等於殺害外人而非妻。”

子菱一聽自是心領神會,笑道:“既然有這種說法,桃紅的婚事我做主卻也是情理之中。”

桃紅見子菱應下,這才帶著淚笑了起來。

當天子菱便讓人請了位媒婆為桃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