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康未向諸將隱瞞,不但不隱瞞,還附了一句:“心憂之人,隨時請便,家康概不阻攔……”
第十一章 石田起事
慶長五年七月十四,毛利輝元在廣島收到一封邀請書函,信函由石田三成、大谷吉繼、安國寺惠瓊等人秘密商議後書寫,有三位奉行的聯合署名。
“大坂一事,現已得到上意,請及早進城。本想派惠瓊大師前去迎接並細說原委,但事出突然,終未成行。還請火速起程……”
單看內容,彷彿是發生了十萬火急之事,發信人是長束正家、增田長盛、前田玄以三奉行。當然,書中刻意略去了三成和吉繼,但由於惠瓊早就另外修書給毛利輝元,他一看便知其意。
十五日一早,輝元帶著年僅六歲的兒子秀就從廣島出發,十六日晚抵達大坂。
輝元一到,三成與吉繼、惠瓊立刻照計行事。首先,逼迫西苑守將佐野肥後守綱正交出西苑。綱正表面猶豫不決,暗地裡卻悄悄帶著家康妻小出了城。他知,如在此抵抗,定會給阿茶局、阿勝夫人、阿龜夫人等帶來性命之憂,思前想後,他主動棄了西苑。
毛利輝元取代家康駐人西苑,令兒子秀就去秀賴身邊侍奉,並於十七日召眾議事,決定發表討伐德川家康的檄文。三成等人早就準備好,所謂商議只是走走過場。
檄文共列舉德川家康罪狀十三條。
一、獨斷專行,逼迫二奉行隱退。
二、為攻打五大老之一上杉景勝,逼迫前田利長寫下誓書,索取人質。
三、景勝並未觸犯太閣法令。不聽諸值奉行諫言,強行出兵征討。
四、恃權任意加封土地(指賜細川忠興杵築之六萬石領地一事。
五、逐太閣伏見城留守諸將,私自駐兵。
六、佔高臺院西苑為居所。
此外,在西苑築天守閣,隨意讓諸將妻小回歸本領,由於阿龜夫人的緣故,擅向將八幡土地賞賜給石清水神官等。檄文聲稱,這些都是家康企圖盜取豐臣氏天下的有力證據。
十三條罪狀之後,方是正文:“此次德川家康棄少君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