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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鐘的時候到了大新公司。朱小姐這時也有些緊張。她要買一個很貴重的鑽石戒指,需要很多的錢,丁默村沒有猶豫就給她買了。這樣一來,她認為丁默村對待她很好,決定不行動他。於是她在大新公司又買了一件藍色呢上衣穿在身上,把脫下來的紅上衣包起來,走出大新公司。

他的行動組沒有等到穿紅上衣的女人,知道事情有了變化,於是馬上撤離了現場。丁默村與朱小姐回到公館之後,丁默村馬上派人把朱小姐關了起來。丁默村對朱小姐說:“你和我來這一套?老子幹了一輩子工作,你的這點東西還能瞞得過我嗎?你不說實話,我就讓你活不了,也死不了,叫你活受罪!”

朱小姐無奈把戴笠派她的任務具實告訴了丁默村。最後,朱小姐竟耍起嬌來,說:“如果我真想打死你,我就不換上衣了,我不想打死你,你反而要打死我,你打死我好了……”

丁默村沒有把她打死,但把她這個行動組給破獲了。無奈,戴笠又派人到上海把朱小姐殺死。

這就是戴笠對女特務的先奸後用,再處死的例子。他把女人當玩物,他是個禽獸,根本沒有什麼感情可言。有的女人認為“戴先生愛上了某某小姐”。那是對戴笠沒有看透。

1942年3月我在軍統局主辦的“西安查緝幹部訓練班”第一期受訓。一共二百多人。戴笠專程從重慶到西安主持我們的畢業典禮,並且親自分配工作。他在人事上,對訓練班很重視,非常相信他的學生。訓練班畢業他儘可能到班講話及分派工作。沒到西安之前,他聽第八戰區政治部主任曾擴情說,西安開源寺妓館有個叫妹妹的妓女,長得很漂亮。到西安之後,戴笠辦了一些公事,晚上,他自己到了開源寺。

開源寺是一座古廟,後來改成妓館。裡邊都是江蘇揚州的名妓。進了開源寺,給他做警衛的西安警察局偵緝隊隊長馬德皋馬上跟了進去。各妓館對馬德皋很熟悉。戴笠一找就找到十七號院。他進院把帽子往下拉,大衣領子立起來。一進門就叫妹妹,夥計把他引進妹妹的屋子。妹妹不認識他,戴笠自我介紹說:“我姓王,商人,跑單幫的。從上海到西安,來這玩一玩。”

戴笠既不喝茶,也不吸菸,這是他的生活習慣。他在那與妹妹對話,他問一句,妹妹答一句。戴笠說:“你這套傢俱顏色不好看,明天我給你買一套。”“謝謝吧,用不著。”妹妹認為他吹牛,很討厭。這時馬德皋在門口的一個屋子坐著。妹妹過去,馬德皋問妹妹:“屋裡有客人沒有?”

“有一個,他說是商人。唉喲,那樣子兇得很呀,討厭死了。他不走,說要在這兒過夜。天哪,我不留他!”

“這個人很有錢,我知道他是河南的一個大經理,在上海開綢緞店。他認識憲兵隊的一個班長,你如果不留他,他打你們,我可不管。留下吧,他有錢,多給你錢那有什麼關係?他住一夜又不與你結婚,管他兇不兇。”

妹妹被說服了。吃完晚飯,院中的夥計發現門前有許多人在來往的轉悠,夥計趕忙報告了妹妹,怕出事。妹妹這時正在洗臉,準備睡覺,她自言自語地說:“不曉得幹什麼的?有幾個人老在門前轉悠,要打架的樣子。”

“那好辦,你到門口,叫他們回去!”

“唉喲,我可不敢。”

“去吧,你到門口一喊,他們就散了。”

妹妹到了門口喊了一聲:“你們回去吧!”不一會兒門口的人都不見了。馬德皋自己帶著幾個嘍囉在十七號的院外警衛了一夜。第二天清早戴笠回到自己的住處。這一夜戴笠給妹妹6000元錢,等於二兩黃金。第二天晚上又去了一趟,給妹妹買了四件衣料。妹妹始終不知道這是個什麼人物,只知道是個大官。戴笠走後我們到十七號去玩,大家問她:“那個河南商人最近還來不來?”

“弗曉得!”

再如,1945年“九?三”之後,戴笠到了北京,親自主持“肅奸”。既抓共產黨,也抓漢奸。戴笠在北京住他朋友吳泰勳家,吳泰勳的老婆陪他過夜。這種卑鄙的勾當特務們都知道。有一次開晚會,找言慧珠唱戲。當時我是“肅委會”的總務科長。先唱了一段《鳳還巢》,後來宋子文又點了一段《金玉奴》。唱完戲,戴笠不叫走了。那夜就把她帶到他的臨時公館過了夜。這樣的事,我們辦總務的特務都要預備汽車,預備飯,所以知道得比較詳細。

這樣的材料我在小冊子寫了幾段,多寫沒有必要。

戴笠用人的原則,用他自己的話說:“我先給你們官做,如果做不好,我就要把‘官’的上面加一個竹字頭,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