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通納無非就是飛踹球迷,而王震,給球迷打殘了。
還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在警局的電腦系統中查詢,這九個人都是曼聯球迷,並不是來看球的,而是有商務上的事情剛好在利物浦,其中,一個記錄在案的足球流氓都沒有。
這一下,事情就變得比較有問題了。
如果他們是足球流氓,警局大可以定性為球迷鬧事,可是他們不是足球流氓。
瞭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之後,警局的警察都想把這幾個人拖出來打一頓,但是,這裡是警局,代表執法機構,不容許幹這種事情。
而媒體也不知道從哪兒挖到了訊息。
警局並不是密不透風,其中也有非利物浦這座城市的人,每個警局,都有媒體的眼線,媒體用錢買訊息,不然他們也不會來的這麼快。
在還在播出的晚間足球新聞中,就有不少電視臺插播了這個新聞,不過並沒有拍到太多照片,只有一臉憂心忡忡的貝尼特斯趕赴警局的照片。
王震突然想起了有關傑拉德的記憶,哪一次事件中,傑拉德作為領頭人,被肇事球迷針對,差點被監禁,而這一次,這些球迷毫無疑問的要針對王震,而不是傑拉德。
說白了,這還是一個資本主義的世界,並且還是利物浦球迷聚集地,是主場,但是,媒體來的太快了,如果那幾個球迷不改變口風的話,這件事情很難以善了。
但是,王震,拒絕道歉,拒絕出醫藥費,拒絕一切警方提出的,可以大事化小的方案。
同一時間,王之隊律師團,正在趕赴利物浦。
這一段時間,律師團中的國際律師正在負責足球學校方面的法律企劃,而英格蘭律師們都在聯絡各自的負責人,這一次的青訓計劃,有德國英格蘭法國三個國家的足球人士參與,大多數是透過律師和他們聯絡的,因為他們最懂法律。
王震打了電話之後,他們正在訂機票,從國內飛回英格蘭。
王震的意思很簡單,要起訴就起訴,體育界這種例子屢見不鮮,官司打幾年的多的是。
很簡單的道理,一定會有律師看重這種出名發財的機會,去給這幾個球迷做律師,然後和王震打官司,哪怕用五年時間,只要最終能打贏,這些律師就會突然從一文不名,變成一個英格蘭出名的律師。
第二天一清早,各方媒體就報道了這件事情。
其中,以泰晤士日報報道最為全面:“昨日晚上,利物浦全隊聚會喝酒,路遇曼聯球迷一行九人,聽到九人提及希斯堡慘案並出言不遜,利物浦球員們狠狠的教訓了這九個人,並在隨後,被趕到的警方帶走,有訊息稱,一名曼聯球迷被利物浦巨星王震打斷了右手臂尺骨骨折,據悉,當地警方認為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骨折與衝突及王震有關,所以,在今天早些時候,王震已經回家休息了,不過,由於這個事件,利物浦全隊的賽後恢復性訓練將會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天假期。”
警方之所以下決心放走王震,一共兩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王震利物浦隊長的身份,畢竟這裡是利物浦的警局。
二就是博彩公司的介入。
和什麼有無證據根本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足球,特別是歐洲的足球,和北美的體育聯盟非常不同。
被媒體與聯盟依賴的是現場球迷的球票,而足球的收入來源則不同,他們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媒體電視轉播,代言,以及官方博彩。
球迷或許不會想太多,但是一個交易價值三千萬英鎊,週薪十萬英鎊甚至二十萬三十萬英鎊的球員在場上踢球,球票卻只要十多塊錢甚至**塊錢?
比賽門票連一個球員的成本都收不回來,更何況,比如利物浦這種球隊,這樣的球員,有四五六七八個。
博彩,和俱樂部,和足總,和聯賽都是有協定的,有關於某個球隊的比賽,投注將會按照比例分成分配,博彩嚴禁球員或教練參加,就是為了保持公平性,因為,這是俱樂部層面的利益組織,而不是球員層面的。
足總盃第四輪的博彩早就下了盤口,而且已經有單期超過一千七百萬英鎊的投注。
博彩公司不會眼睜睜的看著利物浦任何一個人沒辦法踢這場球,更何況,被警局留著的,是那個出了名的足球界富豪,王震。
官司慢慢打吧,王震不擔心,並且沒空去思考官司的事情。
(未完待續。)
第六十四章 平局與平局
一月二十五日,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