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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下游藥品開發企業能在當前管理制度之下取得成功,真是再好不過了。對產權法進行大幅修訂,有可能招來無法預見的風險。另一方面,袖手旁觀同樣有風險。在“是過渡還是悲劇”一節中,我們已經看到了懷疑的理由:學術界研究人員中普遍存在侵權行為,對研究成果秘而不宣的事情越來越多;產業科學家對困局扼殺創新的無聲關注;過去10年裡上市的新分子實體銳減。市場有助於解決困局,但它並不是唯一的途徑。
防產權投資
有時候,一家公司的最優競爭戰略,是花錢阻止其他人獲得產權,哪怕自己也必須為此放棄產權。例如,公司可以把辛苦完成的研究結果公諸於眾,讓其他人無法利用該發明申請這一領域的專利。
智慧財產權理論家羅伯特·梅傑斯生造了“防產權投資”(property…preventing investments)這個詞,用來形容這一反常的市場行為。82 防產權投資看似古怪,可要是你從反公有資源的角度仔細觀察創新,便會發現它的合理之處。防產權投資解答了我在本書開頭提出的一個問題:為什麼像IBM或塞萊拉基因組技術公司這類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會主動將旗下擁有的研究開放給公眾?
防產權投資的出發點不是捨己為人。企業只是不想讓困局妨礙自己重要的業務線。製藥企業的競爭優勢—有意以之賺取利潤的地方—是開發、銷售藥物或診斷測試,而不是從阻礙研究的專利叢林中突圍。倘若它們能保證沒人對原始基因序列申請專利,根據序列資料開發產品就會容易得多,價值也高得多。
除了梅傑斯的解釋,我相信藥品研發中的防產權投資還有一點更微妙的政治動機。在專利法上,大型製藥企業處於不利局面。光從困局帶來的成本看,它們本應和美國的其他高科技企業結成聯盟。它們應當支援改革,提高自己整合產權、開發新藥的能力。可恰恰相反,它們卻跟生物科技和其他搞基礎研究的創造者站在同一陣線。為什麼呢?因為大型製藥企業認為,基因製藥企業比生物技術競爭者的威脅更大。一旦專利過期,數十億美元的利潤就會在頃刻之間煙消雲散,基因衝擊市場,價格下跌。哪怕只多幾個月的專利保護期,也值得去投資一大筆錢。
解決途徑(2)
因此,大製藥企業總想要時間最長、力度最大的專利權。它們不願容忍任何地方出現較為寬鬆的專利保護,哪怕是在上游研究,也不管生物技術和專利倒爺會利用這些權利踐踏未來的創新。針對這一政治背景,防產權投資暗中為大型製藥企業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它們間接破壞了生物技術競爭者有意謀取的專利,又與製藥企業堅決維護核心產品專利權的立場不相沖突。這個小算盤,有助於解釋默克公開基因索引的部分動機。
再舉一個防產權投資的例子,過去10多年,製藥企業一直擔心“單核酸多型性”(single nucleotide polymorphi*s,SNP,也即個人基因變異)專利上出現困局。83 SNP是基因編碼中單個鹼基出現變化—比方說“A”變成了“C”—是以,同一種基因或許存在多種變體。20世紀90年代,科學家開始意識到,這種變異與特定的基因疾病有關係。SNP可以視為疾病的標記,但同樣有可能製造出完美的困局:想設計診斷測試或治療方法的公司,有可能需要獲得與單個基因相關的多種SNP專利的授權。
和EST(表達序列標籤)一例中一樣,製藥企業立刻展開行動,阻止對SNP申請專利。1999年,英國維康信託和多家大型製藥企業創辦了“單核酸多型性協會”(SNPs Consortium)。到2004年,他們已經花掉4 500萬美元,把將近200萬組SNP開放給公眾。協會成員答應不對捐出的SNP謀取專利,對基於資料得出的下游發明不做限制。除去單核酸多型性協會和針對基因探針的默克基因索引,現在還有 “世界藍圖”(Blueprint Worldwide)、針對蛋白質的“蛋白質資料銀行”(Protein Data Bank),針對基因的“基因銀行”(GenBank)。生物學期刊甚至向研究人員提出把基因和蛋白質序列捐贈給公眾的要求,以此作為發表論文的條件(當然,為保護自己的商業利益,有些研究人員恐怕會推遲發表論文)。默克還按成本價為研究人員提供了150種無專利“基因改造”實驗鼠,用途不做限制—另一種向公眾捐贈上游研究工具的方式。84
我們能依靠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