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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部分

到羅彥要讓大家聚聚,這注意力全都轉移到這裡了,反而對重點沒有太多注意。

當晚,藍田縣城中最大的酒樓中,由羅彥做東,這些人喝了個酩酊大醉。

次日,一大早差役就帶著文書到了各個鄉里。一入鄉,這些人就敲著銅鑼,一路高喊著:“知縣有令,從此以後,土地不得私自買賣。但有度日艱難之時,可前往縣衙,以土地為抵押,獲取足額銀錢。上等田,足額十千錢;中等田,足額七千錢;下等田,足額四千錢。每一丁限兌換三十千錢。但有餘錢,可隨時贖回田畝,收利錢一成。抵押期間,租調可免,但每歲必須服役三十天,不得以錢物抵免。”

羅彥來的這一手,讓藍田的百姓喜出望外。

往常把土地出售給那些豪紳,那是一錘子買賣。在官府寫了文書,田就永遠成了人家的。到時候想要用銀錢再贖回來,那是想也別想。尤其是處於灞河和滻河兩岸的良田,人家壓根就只想進不想出。

現在好了,雖然抵押期間徭役還得出,而且還有一成的利錢,但是這也比賣給那些豪紳好多了。因此這個事情很快就傳遍了整個藍田縣。

普通的百姓開心了,但是豪紳們就難過起來。

羅彥的田貸之法,可是大大限制了豪紳們收買土地的能力。便是想要可以為難羅彥,頻繁套取縣衙中的銀錢都做不到。

羅彥在田貸中可是設定了三重限制。每一丁限制兌換的額度,利錢,以及徭役。這三樣可都不適用在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