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好吧,明天招集大家來一起商議,儘快把這一次叛亂的事情處理完。”
吃完飯之後,幾個人也在一起閒談,主要是高原和雲瑤的婚事,既然兩人的關係己經挑明瞭,而且也都同意了,當然就是宜早不宜遲,早一點把婚事辦了,雲瑤也好名正言順的和他們住在一起。要知道現在雲瑤在名議上,還算是姜桓武的家人。
第二天,高原立刻招集代郡的行政官員聚議,討論這些被抓的豪強叛亂人員以及他們的家屬的處理。
經過眾人的商議之後,豪強和他們未分戶的直系親屬如妻子,兒女等,以及參與叛亂的豪強以分戶親屬,還有一部份參與叛亂的豪強黨羽,象遠親、親信一類,都全部處斬,而豪強的從人,農戶、其他參與叛亂人員的家人族人等人,全部處於苦役,年數根據其情節輕重,從三年到十年不等。而苦役的內容,以修築代郡城的擴建為主。
處理的方式確定了之後,剩下的就是對抓捕人員進行審訊分辯,那些人該抓,那些人該罰做苦役,做多少年的苦役,都要有一個明確的分別,這件事情就交給申慎負責。
另外,沒收了豪強的產財之後,一共查操出田地約有近一百五十餘萬畝,現在有燕國遷移過來的百姓進行耕種,但這批土地怎樣處理,現在也要有一個決定。
對這一點,高原早有考慮,因此也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將其中三十萬畝田地拿出來,做為官府的公田,租給無田的百姓進行耕種,其他全部份都分給武安軍的常規士兵。
在周朝建立的時候,是實行井田制,所有的井田都是公田,歸國家所有,並由國家分配給臣下、國人耕種,並向國家交納稅賦,公田不能賣買,而且每隔若干年之後,再進行一次重新分配。井田以外,新開墾的田地就是私田,私田歸個人私有,不用重新分配,可以自由實買,也不用交稅的。
因此後來官員、國人紛紛開墾私田,而不理公田,再加上農業技術的提高,私田越來越多,甚致超過了公田,而且公田的收入也在不斷的減少,後來各諸候國家索性不論公田私田,都進行徵稅,有的國家甚致取消了公田私田的分別,把所有的公田全部都私有化,但也有國家還保留著一部份公田,做為國有的財產,招人耕種。
而到了後來的朝代,公田漸漸由國有財產,轉化為皇帝的私有財產。而公田的收入則算是皇帝內府的私房錢,另外也是皇帝用來封賞臣下,以級分封皇族弟子的來源,儘管和以前相比,公田的數量相比於私田,己經大大減少了,但仍然是一個十分龐大的數字。
高原剛剛入主代郡,基本沒有多少公田,雖然平定臨河村時,得到了四萬多畝土地,但都分配給了士兵,現在高原手頭的公田只有一萬餘畝,正好可以趁著這個機會,也是為自己多撈一點田產,要不然以後分賞有功人員,連田產都拿不出來。
不過有了這一批田產之後,分配給士兵是全部足夠了,這樣一來,也能夠安定軍心,因為在高原制定的新法令中,專業計程車兵都將能夠分配到一定的土田。
另外沒收的豪強產財,除了田產之外,還有其他大量的財物,其中最主要的幾種,糧食就達到五十餘萬石,黃金有一千五百餘鎰,銅錢有二百餘萬枚,白壁數千塊,另外如布匹、絲綢、獸皮、青銅器皿等等,也都有大量,看來打土豪果然是一個生財之道。
如果再加上從燕國得到的財物,現在代郡的財產物資可以算十分豐厚,由其是糧食諸備,高達一百二十餘萬石,足夠支援好幾年的時間。高原也大大的鬆了一口,因為從燕國遷移過來的百姓,也要有足夠的糧食供應,雖然人口增加是一件好事,但這一批人剛到代郡,不可能馬上就能開始耕種,最高也是明年開年之後才能開始耕種,到明年年底才能有收成,這段時間之內,只能由官府提供糧食,以勞動報酬的形式,供應他們的生活。高原狠敲了燕國六十萬石糧食,其實也是考慮到這一點。
不過對燕國來的百姓的安置分配方式,甯戚也向高原提出了一個方案,這一次隨高原來的這一批燕國百姓,就安置在代郡,而以後的燕國百姓,則分為兩批,分別安置在雁門、雲中兩郡。
因為現在代郡的人口加上了燕國遷移過來的百姓,超過了一百一十萬人,而在這個時候,雁門、雲中兩郡的人口都統計出來,一共還不到四十萬,毎個郡都不超過二十萬口人,而男性的青壯年勞動力只有五六萬人。相比於代郡來說,這兩個郡的人口極少,更需要補充。而從燕國遷移過來的百姓,大約還有二十五萬人左右,如果補充到雁門、雲中兩郡,可以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