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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軍制民政大改革

鎮,以防寇虜”,但此“巡撫”並非正式職官。

唐代開始將巡撫使制度化,並且作為使職官正式存在,狄仁傑就曾以冬官侍郎任江南巡撫使,但有唐一朝,巡撫使並不常設。

宋承唐制度,又因雍熙北伐失敗,為防內部“奸邪無狀”,頻繁派遣巡撫使,其職主要是問民疾苦、疏理滯獄,要求“但有所聞,皆達天聽”。

徐澤任命趙遹的這個巡撫使顯然跟趙宋不一樣,不僅掌行政、監察、司法等權力,還加“提督軍務”銜,軍政一把抓,權力很大,對遼東所有事務負責。

此舉,並非徐澤對“流放”的趙遹進行妥協或安慰,而是形勢發展的必然。

遼東本是化外之地,同舟社對該地的改造力度雖大,但時間太短,很多傳統習慣根本不及扭轉。

而且,同舟社底蘊不足,人才匱乏,遼東又情況特殊,盲目派漢地官員到彼處,搞不好就會壞事,只能多用舊官,靠他們跟上同舟社的快速發展確實有些困難。

自徐澤回到之罘灣後,遼東的治理水平就一直在下滑,以至於他不得不在遼東設定監御史一職。

京東之戰結束,同舟社總部由之罘灣遷到諸城,對遼東的掌控和指導力度變得更弱。

以後,隨著統一戰爭程序逐步深入,總部還會繼續向內地遷移,再靠一個單薄的監御史對遼東各州的行政事務進行監察,已經無法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了。

作為日後攻擊金國,奪取遼地和同化高麗的橋頭堡,遼東的建設速度必須加快,設定遼東巡撫使是必然之舉,也是京東-遼東一體化戰略中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