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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形勢發展社規改

在三廳十處之下,還有新增的水丁隊、基建隊、養殖隊、被服坊、煤炭坊、制皂坊等機構。

各部門雖說搭建了初步框架,但在一段時間內,還會困於人手不足,一些部門只是個空殼子,遇有大項任務,還要依靠規劃處和管理處協調人員,各部門的具體負責人也不可能脫產,承擔其他日常任務是經常的事。

二是改革制度,逐步打破大鍋飯。

第一,推進工分券貨幣化,逐步放開工分券流通限制。

第二,逐步減少派工比重,同舟社所需被服、魚肉、碳爐等物資,直接向各隊、坊下單,各隊、坊根據任務量自行招工,個人從事工種和完成任務量、質不同,工分將有起伏,身無長技又不願學習改進之人,在梁山將很難出頭。

第三,放開家庭經營,除保丁、捕魚隊,以及無人照管的孩童外,其餘人不再集中供夥。不符合條件者若想吃食堂,要提前預定,並多交工分。

鼓勵發明或改進工序工藝,允許個人在工時之外,製作木器、被服等物品自用,或在梁山內部出售。

但為了防止亂砍亂伐和人員失管,所需原料要到工分鋪兌換,也不允許個人在自家小院之外私自開闢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