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乖��思乙環菁壑盜�塹暮窶瘛��攔獬蹌瓿鐾戀奈髦芪奈鉲笥鄱Α�
為了保官,不但要用計,更重要的是用錢,但是有些官場人物卻捨不得大把的銀子出手。保官畢竟不同於升官,這得下狠心出大價錢,一旦捨不得,不僅官位不保,命也會不保。
明朝大太監劉瑾,知人論官。給他送禮品者,他未必記得住,但沒給他送禮品者,他個個都記得牢。他對送禮品有個基本標準,上不封頂,下得保底,最低標準是:地方官如果上京朝覲,得送兩萬兩,方準放回;京官去地方去巡視去旅遊去考察干部,得給上司帶禮物,無禮品者,得小心官品。
正德年間,給事中邵天和去海東盤查一樁鹽案。這人面子薄,很怕醜的,不敢向人索拿卡要,回得京來,兩手空空。上班時碰到劉瑾,劉瑾說了一句:“小邵,海東那地方有甚特產啊?”把個小邵嚇得尿了褲子,趕緊向人借了18300兩銀子。小邵大概人緣不錯,還能借到錢。兵科給事中周鑰去淮南公幹回來,視察索錢沒索到,回來借錢沒借到,計無所出,只好自認倒黴了。當年被劉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