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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阿飛初戀,婠婠留言(下)

阿飛和林仙兒的感情以小說第二十五章章節名“劍無情人卻多情”來概括,可謂十分恰當,實際上,這部小說的名字也是來自這個章節名。

阿飛那柄破劍,瞬間殺人,速度快捷無倫,即是無情;阿飛對林仙兒用情刻骨,依戀銘心,是為多情。

然而諷刺的是,這段關係對刻骨銘心的阿飛來說,卻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而且這場騙局從開始就赤果果地敞開在讀者眼前。

因為林仙兒在遇到阿飛之前,大家就知道她是一個“專門帶男人下地獄的女人”,她之所以對阿飛虛以委蛇,目的只有一個——利用他。

悲劇就是將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

阿飛的劍雖然冷酷無情、孤傲不群,但是他本人卻是一個擁有金子般心靈的大男孩,他一生孤苦無依,認可了李尋歡這個朋友之後,就傾心相交,即便後來深陷林仙兒的愛情陷阱中,也不準任何人侮辱李尋歡,因為那是他的朋友。

愛上林仙兒之後,即全心全意,尊重她愛護她,把她當做聖潔的女神,她不給,他就不強求,她稍稍施予,他就熱烈回應。

阿飛的純粹,甚至讓人不由得感慨,倘若林仙兒真能全心全意悔改,一心一意對他,大家可以原諒她以前犯過的錯誤,遺憾的是,林仙兒反覆無常,始終玩弄阿飛於鼓掌之中。

而真到了最後她意識到自己對阿飛的感情,決定改過時,阿飛卻已經掙脫牢籠,“忽然想通了”。

“我只奇怪一件事。”

“我只奇怪,我以前怎麼會愛上你這種女人的!”

這是阿飛對林仙兒說的最後一句話,也可能是她這一生中聽到過的最可怕、最無情、最傷心、最絕望的話。

林仙兒控制阿飛。用欲迎還拒之道,用“得不到的才最想要”之法,她可以跟一個為她開門的小二睡覺。但是她一直不讓阿飛碰她,讓阿飛想要不得。讓阿飛覺得她是一個何其自尊自愛的人,越是如此,阿飛對她的愛就越不可自拔。

單就這一點來說,林仙兒不愧為天才,上官金虹最厲害的是雙環,李尋歡最厲害的是飛刀,阿飛最強的是快劍,至於林仙兒。她最厲害的武器就是她的美貌和身體。

對林仙兒來說,大家出來混江湖,各憑本事,雙環奪魂,飛刀索命,快劍殺人,美貌自然也可以用來滅敵,而且,她不僅滅了江湖上好些豪傑大俠,連八卦王百曉生。梟雄上官金虹、少林高僧心寵大師都被她拖下水,可見其本事。

林仙兒一生最大樂趣是征服男人,而一般男人在她面前也確實破綻百出。無還手之力,但仍有一個男人,無論她做了什麼,施展怎樣的手段,也沒辦法征服。

李尋歡!

小說在第四章裡面用了極大篇幅來展現林仙兒對李尋歡施展媚術,手段之高明,連讀者都忍不住鑽進書裡面作為一番,然而放浪形骸的李尋歡卻說了這麼兩句有些惡搞的話:“第一,男人都不喜歡被動的;第二。你並沒有自己想象中那麼漂亮。”

真正的見色如空!李尋歡的境界在某些少林高僧之上。

所以,林仙兒恨李尋歡。恨到骨子裡,恨到血液裡。

不以真心待人。當然也不可能收穫真心,多情劍客最終迴歸無情劍,結束了這段孽緣,武林第一美人也落得慘淡終局。

若干年之後,阿飛寫回憶錄,是不是也可以灌一碗如“誰的人生還沒經歷過初戀,誰的人生還沒愛過幾個人渣”的雞湯。

當這段故事的連載放出去之後,讀者看得壓抑非常,有些讀者甚至轉移仇恨,把怒氣撒到柳敬亭身上。

“你心裡是有多扭曲變態,非要這樣虐待阿飛?”

“從阿飛的抖m氣質可以推測柳敬亭骨子裡也是一個抖m。”

“為了襯托李尋歡的偉大,也沒必要這麼損阿飛吧?”

血氣方剛且沒有經歷過類似感情的年輕讀者,看得心塞氣悶,而生活經驗和感情經驗豐富的讀者卻能品出個中滋味,才能大致理解阿飛的心態。

“我最好的朋友被他女朋友背叛過兩次,最後還是原諒她,現在已經訂婚,我們開始也是各種罵他,言辭不可謂不激烈。

但事實證明,外人的話有時候屁用沒有,連他家人的反對都沒起作用,沒碰到過這種事,我也不會相信。”

有人在論壇裡發表支援言論,不出意料,這個帖子後面的跟帖統一是“你朋友是傻.逼吧!!!”

客氣一點的也是“為那種女人值得嗎,天涯何處無芳草?以後結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