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足之間就能滅了天下蒼生。
一個小時後李修傑已經能熟練掌握飛劍,兩個小時候最初的期待與興奮徹底消失。
因為是最基礎版的,所以飛劍能夠飛行的高度不能超過百米,飛行的速度更是垃圾,最高時速二十公里。
當一隻鷹從李修傑身邊飛過,並蔑視地看著他後,李修傑就對飛劍失去了興致。
這tm完全是雞肋呀,除了裝酷外沒有太多的用處。
和飛劍一樣,雷神之錘剛到李修傑手裡也讓他興奮不已,沒多久也失去了興致。
最基礎版的雷神之錘,可以凝聚分散在空中的雷電之力。
當天空風去突變,雷電交加之時,李修傑一度以為自己將要取代托爾成為仙宮的主人。
可是......
當李修傑看到雷電之力被揮舞出去只相當於一顆mk3a2時失望至極。
md,戰場上使用雷神之錘弄出那麼大的動靜不會成為敵人的活靶子?
我多準備幾顆手雷不就完了?
雞肋!
垃圾!
李修傑突然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兩樣最基礎版本的裝備友情價要了自己三億美金。
真是夠無恥的。
不過,正如殿靈所說,這兩樣最基礎版的裝備的價值不在於它們的威力,而在於它們的科技價值。
如果能破解這兩項裝備的技術,並將這些技術用在其它武器裝備的製造上,會產生多大的價值?
“得想辦法把它們賣掉才行。”
李修傑伸手在兩件“雞肋”裝備上輕輕撫摸,嘴角露出一絲笑容,心裡已經有了一個合適的“冤大頭”。
現在想想,之前的佈局差不多了,時機應該到了才對。
李修將飛劍和雷神之錘藏了起來,然後掏出手機撥通了一個電話。
“安妮,是我。”
“沒錯,我已經出差回來了。”
“你朋友想要見我?”
“好,明天四海飯店見吧。”
......
結束通話電話,李修傑面露微笑。
你看,時機說來就來了。